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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经部拟修法 网路侵权即时移除可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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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淑芳台北二十七日电)为遏止网路侵权行为,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参考国际做法,研修著作权法“网路服务提供者(ISP)责任限制”草案,只要ISP在获知网路侵权情事后立即主动移除侵权资料,即可免责;智慧局近期将举办公听会听取各方意见,预定 4月份将草案报请行政院审查。

网路侵权行为都是藉由网路服务提供者(ISP)所提供的平台进行,智慧局拟修正著作权法,课予网路服务提供者协助遏阻网路侵权行为责任。

根据智慧局拟定的草案,不论是提供连线服务、快速存取服务、资讯储存服务或搜寻工具服务的ISP ,均有义务防止在其平台上的网路侵权行为继续。但只要ISP在获知有侵权情事后立即主动移除侵权资料,就可以主张免责。

ISP若在接获著作权或其专属被授权人通知后,立即移除侵权资料,或使他人无法进入侵权内容或相关资讯,也可以主张免责。

智慧局表示,免责规定是希望建立著作权人与 ISP之间的“通知、移除”机制,但究竟何谓“立即”,仍待取得各界共识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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