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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妆争议层出不穷 印度拟修法加重刑责 

2008-01-03 19:15 中港台时间|01-03 06:2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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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郭传信新德里三日专电)印度官方全国妇女委员会最近提议加重反嫁妆法刑责,包括将涉案男方或男方家人刑期从最高七年监禁加重为终身监禁、原规定女方必须在结婚七年内才得提出嫁妆控诉,也延长为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均可提出控诉;此外,男性公务员必须申报婚姻期间收到女方的任何礼物和嫁妆清单。

为解决许多女性因嫁妆争议遭到男方暴力对待或自杀的问题,印度中央政府主管女性暨儿童事务部指示全国妇女委员会,提出现行反嫁妆法修订案,如果获得通过,因嫁妆问题而导致女方死亡的男方涉案人,丈夫或是男方任何家人,原规定将处以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将加重为十年以上至终身监禁的无期徒刑甚或死刑。

不过,这项修订案却减轻了女方给予男方嫁妆所应受的刑责。原规定对女方涉案人必须处以六个月以上至两年有期徒刑,将减轻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以一万五千卢比(约三百八十五美元)罚金。但如果女方能证实是被迫给予嫁妆,得免受刑罚。 

女性暨儿童事务部目前正在审议这项修订案。据有关官员表示,为遏止层出不穷的“嫁妆致死”案,政府当局决心加重刑责和增加若干条款,包括公务员结婚必须提出收受女方赠予的“礼物”和女方陪嫁过来的“嫁妆”清单,并且清单上必须具有女方和男女双方家长的签署证明方为有效。

官员表示,规定必须提出清单的目的,一方面在区别“礼物”和“嫁妆”,一方面在声明男女双方是在相互自愿情况下收授“礼物”和“嫁妆”。

不过,修订案也增加一项条款,即如果女方死亡,则男方必须将被列为“嫁妆”的器具和财产,包括房地产权,归还给女方父母。

此外,修订案也将女方必须在结婚七年内才得提出遭受嫁妆问题迫害的有效期限,延长为只要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均得提出控诉。

据全国妇女委员会主席菲雅丝女士表示,有若干案例显示,女方甚至在结婚二十二年后,才遭到丈夫在嫁妆问题上的暴力虐待。她同时指出,在二零零五年,印度全国发生的嫁妆致死案和暴力虐待案,包括遭丈夫纵火烧死和殴打重伤致死等,达六千七百零七件。

不过,若干法官和律师对这项修订案抱持保留态度。最高法院法官帕萨耶表示,这项修订案虽然立意良好,但过于严苛的条款可能会导致更多弊病。

他指出,过去有许多案例经查证,发现是女方控告人“动机不良”,包括因不满婚姻而试图诉请离婚,甚或企图胁迫男方赔偿或归还嫁妆等。

印度非政府组织“拯救家庭基金会”发言人沙卡稍早也表示,基金会受理若干案例显示,女方为寻求赔偿或诉请离婚,常以“反嫁妆法”诬告男方。

据沙卡引述官方统计数字指出,自二零零二至二零零六年,控告男方因嫁妆逼死妻子或加诸暴力的案件,平均每年约有五百件经查属不实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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