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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死弟无法捐肝救兄 胡市长向中央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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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3日讯】(据中广新闻寇世菁报导)台中一名五十九岁男子,罹患肝癌,急需换肝,家属想把脑死弟弟的肝,捐给哥哥,但法令规定,捐赠器官不能指定对象,弟弟过世,救不了哥哥,台中市长胡志强对这样的遗憾,感到心有戚戚焉,指示卫生局,收集完整资料,报请卫生署,站在为民着想的立场,向中央反应,请求协助。

台中市长胡志强说,器官捐赠条例规定,不可以指定对象,当初法令订定严格,可能是要预防有器官买卖情形出现;但是一个家庭中,哥哥罹患癌症,要排队等换肝,弟弟脑死却不能将其肝脏移植给哥哥,胡市长对此遗憾,感到心有戚戚焉,并表示,政府应多替民众想一想,这个案例中,民众没有买卖行为,只是要将脑死弟弟的肝,捐给等待换肝的肝癌哥哥,是否可以特案处理,例如设立一个委员会,严格审查民众提出的申请,至少给民众一个机会。胡市长请卫生局把这一案例,收集完整资料报到卫生署,必要时将副本印送三位台中市籍的立法委员,并站在为民着想的立场,向中央反应请求协助。

根据了解,台中市罹患肝癌的吴姓男子,始终苦等不到捐肝机会,而弟弟因为意外造成脑死,家属原本希望将弟弟的肝脏捐给哥哥,抢救性命,没想到受限于规定,无法如愿。如今弟弟过世,自家人想救自家人,却无法如愿,哥哥则仍在等待捐肝的奇迹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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