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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公会建议台遗赠税降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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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六日电)台湾行政院赋税改革委员会上午召开委员及咨询委员联席会议,中华民国会计师公会全联会理事长林敏弘在会前指出,遗产及赠与税率应降至20%,配合个人最低税负20%,免税额提高至新台币2000万元,10%则是偏低。他指出,在国外遗产税称“继承税”,台湾应该改为继承税。

林敏弘表示,目前亚洲、欧洲、美洲等三十余国,只有台湾、菲律宾、美国等少数国家课征“遗产税”,其他各国均课征“继承税”,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所分得的遗产分别课征“继承税”,因此,应该是拿到资产的人去缴税。

林敏弘认为,调降遗赠税至20%,将可以吸引资金回流。

立法委员高志鹏(民进党籍)在会前指出,遗赠税的方案都还没报告完,媒体报导总统府将遗赠税降至10%,“还要开赋改会干嘛”,赋改会变成富人减税,应改名为富人减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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