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中文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

关于陈道军被判三年徒刑的抗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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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2日讯】独立中文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惊悉,四川知名作家、笔会荣誉会员陈道军先生今日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独立笔会狱委认为,对陈道军先生的判刑和继续监禁明显是基于以言定罪,严重违反了中国已签署的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侵犯了中国宪法明文规定必须保障的公民言论自由等基本人权,是对即将发表六十周年的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的公然蔑视和倒行逆施,是中国有关当局尤其四川省当局近年来不断加强打压公民批评和问责的又一典型恶例。独立笔会狱委为此表示强烈抗议,并呼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尽快纠正这一错案,立即无条件地释放陈道军先生。
  
现年40岁的陈道军先生是四川省金堂县知名散文作家,早年曾任职于当地中共县委机关,因不满官场腐败而退职,于1998年至2002年在几家省级报担任记者,曾为四川省作家协会会员,后为自由撰稿人,近年来有许多散文和时评文章发表在海外中文媒体,包括香港《争鸣》等杂志和《自由圣火》、《议报周刊》、《民主论坛》、《新世纪》和《博讯》新闻网等网站。
  
今年5月9日,成都市部分市民在市中心“散步”抗议在成都39公里处的彭州兴建石化项目,一些参与者因此被拘留,而陈道军先生也在金堂县家中被警方带走并抄走电脑等个人资料。次日,成都市公安局副局长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对别有用心、借四川石化项目之名,制造各种谣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陈道军,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3条之规定,予以刑事拘留。”不过,陈道军家属后来收到的拘留通知上说明他是“涉嫌煽动分裂国家”,并于6月13日被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以此罪嫌批准逮捕。11月5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检方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指控陈道军先生,依据的仅仅是他在香港《争鸣》等海外媒体上发表的三篇短文——《官逼民反——向英勇抗争的藏族人民致敬》(http://2newcenturynet.blogspot.com/2008/04/blog-post_7713.html)、《反西方华人的背景》(http://www.newcenturynews.com/Article/gd/200711/20071117100747.html)、《十七大之后怎么办?》(http://www.fireofliberty.org/article/7867.asp),完全没有涉及成都市公安局副局长曾公开指控的“借四川石化项目之名,制造各种谣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辩方则作了无罪辩护,说明被告在第一篇文章中只是支持中国法律所保障的藏族人民的自治权,爱好和平和反对暴力,并没有任何涉及“煽动分裂”的字句、动机或后果,而后两篇文章只是一般时评,与被指控的罪名毫无联系。今天上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只用了十几分钟宣读判决书,没有接受检方的“煽动分裂国家罪”指控,但是却接受了检方的全部证据,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陈道军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国际笔会及所属笔会从了解到陈道军先生因写作而遭监禁起,就一直密切关注此案。5月12日,美国笔会、加拿大笔会和独立中文笔会联合发布新闻稿,“认为陈的被捕是奥运火炬在中国传递期间加强打压异议的一部分”。5月21日,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向全世界的笔会会员发出紧急行动通告,表示“严重关切异议作家兼记者陈道军被拘留及其健康状况”,“关注陈道军在发表一篇文章并抗议环境问题后被控‘煽动颠覆’罪名”,“呼吁立即无条件释放陈道军”。11月15日,独立中文笔会理事会为纪念国际笔会“狱中作家日”发表新闻公报,授予包括陈道军先生在内的九名系狱作家和记者“荣誉会员”的称号,并重申“本笔会将继续为恢复上述系狱写作者的自由不懈努力”。
  
独立笔会狱委注意到,自四年前被捕的福州新闻工作者李长青在2006年初因一篇报导而获罪三年徒刑以来,陈道军因三篇文章被判三年徒刑是量刑最重的一次,再次说明中国的言论自由状况并没有因为北京奥运的召开而出现人们期待的好转,反而继续恶化。
  
此外,在发生了“五一二大地震”的四川省,尤其是在其省会成都,至少还有两位网络异议作家在此后被捕而监禁至今。一位是曾宏玲女士,因在海外发表亲历地震和问责官员的三篇文章,于6月9日被绵阳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向境外提供情报”在成都其亲友家拘捕,至今下落不明。另一位是黄琦先生,因主办“天网人权中心”网站和发表曾女士被拘的消息等,于6月10日被成都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持有国家秘密”在大街上拘捕,至今未经法院审理。独立笔会狱委还收到报告,南京大学前文学副教授、作家郭泉博士于11月13日被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据认为主要是与他近来连续在网上发表“民主先声”系列时评文章有关。5月17日,郭泉博士曾因发表问责政府对“五一二大地震”反应的文章被行政拘留,十天后获释。独立笔会狱委为此呼吁,中国政府有义务确保中国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如果对曾宏玲、黄琦和郭泉的监禁是基于他们发表的文字,应该立即无条件地释放他们。
  
独立中文笔会是国际笔会在全世界的145个分会之一。国际笔会致力推进世界各地作家间的友谊和理性合作,为言论自由奋斗,代表世界文学的良知。独立中文笔会及其狱中作家委员会的相关信息,请参阅:www.chinesepen.org。

  2008年11月21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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