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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出招…6理由抗告 促高院自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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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志原、林俊宏/台北报导〕最高检特侦组针对陈水扁无保获释昨提出六项理由抗告,并以秘鲁前总统藤森等国外元首为例,认为扁有逃亡之虞,还说前调查局长叶盛茂仅涉图利就被押至今,扁无保获释显然“轻重失衡”,另检方认为,扁珍曾指示吴景茂等人搬七点四亿元现金,至今五亿七千万元下落不明,未予羁押将不利审判,希望高院“自为裁定”,直接押陈水扁。

台北地院昨受理后,将转呈高院裁定,最快今天下午有结果,值得注意的是,抗告书中指扁曾与吴淑珍指示吴景茂等人搬运七亿四千万元现金,此部分并未在首波起诉中认定,将来扁珍恐再被依洗钱罪起诉。

最快今午裁定

检方六大抗告理由分别是,扁有逃亡之虞、有灭证串供之虞、扁涉重罪即有逃亡之虞、北院裁定轻重失衡、原裁定未注重诉讼实质进行、请高院自为裁定。

特侦组指出,扁虽有国安人员跟从,但仍有私人时间,如扁先前曾至黄姓少年家中参加法会,就没随扈跟从,且前乌克兰总统帕夫洛、前秘鲁总统藤森、前泰国总理塔克辛涉贪后,不无假借政治迫害等名义寻求协助而逃亡海外。

抗告书指出,扁曾任总统,曾可统御百官、掌控政策制定,足以影响万民,目前仍有二次金改、企业行贿及机密外交等案待侦办,且扁家疑有钜额资金资产待清查,扁在案发之初还曾指示同案被告做伪证。检方还以前元大证董事杜丽萍交保后自杀获救,强调证人心理受巨大影响,检方认为扁有串供灭证之虞。

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说,前调查局长叶盛茂仅涉图利及隐匿公文而已,即遭判十年及羁押至今,同案吴景茂等被告也都获交保,裁定扁释放的合议庭审理扁婿赵建铭内线交易时,裁定赵一千万元交保,显见扁获释是轻重失衡。

检方认为,若由北院原合议庭更裁此案,很难有不同结果,希望高院自为裁定,直接押扁,不必发回北院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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