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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店里唱歌也要付版权费?

2008-02-2416:16 中港台时间|02-2403:4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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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4日讯】(据中广新闻报导)英国一个三明治店老板尼福在自己店里唱歌自娱娱人,没想到版权协会写信给他要他付九十英镑,大约六千台币的版权费。

五十岁的尼福个性开朗,喜欢唱歌。有客人到店里消费,他常常会唱上一曲感谢客人。他通常是利用一些现成的曲子,譬如叮叮当或是真善美的曲子,放进一些应景的歌词。有人买培根蛋三明治,他就把圣诞铃声改成培根蛋。他唱了二十多年以后,忽然收到版权协会的电话要他付版税。

尼福相当不满打去协会抗议。协会负责人说,尼福唱歌不属于商业行为不用缴版权费。他们会加强内部训练避免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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