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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诈取学生学费 检方起诉庄敬工家董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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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十一日电)台北县私立庄敬高级工业家事职业学校董事长王显庭等人,为求学校招生业绩,涉嫌收取学生高额学费后,给予中介业者高额中介费用,诈取每名学生每学期新台币一万余元学费。台北地检署今天侦查终结,将王显庭、庄敬工家前校长邱显瑞、副校长王传亮等九人依诈欺罪起诉。

其余被起诉者包括庄敬工家实习辅导处组长海宜南、欣悦意管理顾问公司负责人林秀凤、书麟发廊负责人陈书麟、沙宣美发美容公司总经理李宗奭、坎妮剪烫染公司负责人简光山及职员简文祥等人。

起诉书指出,2002年至2005年间,邱显瑞与王传亮为突破庄敬工家自行招生无门困境,便委托林秀凤、陈书麟、李宗奭、简光山等人为学校附设进修学校美容美发科,对外办理中介招生事宜,并以“预付学费分期摊还”、“提供民间美发机构就业机会”等招生条件,吸引学生就读。

起诉书表示,庄敬工家依补习及进修教育法及教育部所颁布的“高级中等进修学校收费标准”规定,核定每学期每学生学费为两万九千九百二十元。但王显庭等人为求招生业绩,与中介业者达成协议,中介业者仅需支付学校一万五千元至一万八千元不等学费,中间差额则为中介业者的中介费用。

庄敬工家每学期开立每名学生两万九千九百二十元的注册缴费单,交给林秀凤等中介业者,使得建教合作的店家误认四家中介业者代缴全额学费,而同意一次或分期摊还建教合作学生薪资当中的两万九千九百二十元。中介业者再将每学期每名学生实际学费一万五千元或一万八千元,缴交给庄敬工家。

检方统计,2002年至2005年间,林秀凤诈欺所得金额共一千七百五十四万八千余元;陈书麟诈欺所得金额共六百九十九万九千余元;李宗奭诈欺所得金额共九百一七万六千余元;简光山诈欺所得金额共一百一十三万九千余元,四家中介业者总计诈得三千四百八十六万四千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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