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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国税局:自然人凭证到期前 应办理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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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十八日电)报税季节将到来,根据内政部凭证中心统计,有1000多件自然人凭证将在5月到期。财政部中区国税局提醒,以自然人凭证报税的民众,如使用期限到期者,应办理展期,以免今年5月报税时,无法使用自然人凭证办理网路申报。

依内政部统计显示,截至今天为止,全国自然人凭证发卡的数量已达到128万1159张,其中到5月到期者有1000多件。

国税局指出,判断自然人凭证有效期间可检视卡片上印制日期,如在2006年9月以前申办自然人凭证者,卡片上印制日期为凭证申办日期,凭证有效期为5年,例如卡片上印制2003/05/01,即表示是在2003年5月1日申办,凭证的有效日期为2008年5月1日。

因此,民众应在凭证到期前60天内,至内政部凭证管理中心专属网站(http://moica.nat.gov.tw)申请展期,展期以3年为限,依前例办理展延后有效期限可延长至2011年5月1日止,如到期前未至网站办理展延者,就必须亲临各地户政事务所柜台办理。

国税局呼吁,自然人凭证已过期的纳税义务人,务必记得办理展期,以免5月份申报综合所得税时,无法使用自然人凭证办理网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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