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国外直系亲属人身保险费 可列举扣除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3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十五日电)财政部高雄市国税局表示,纳税义务人申报居住国外受扶养的直系亲属在当地投保人身保险所支付保险费,可凭经当地政府核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出具保险费收据正本及保险单影本,自当年度综合所得总额中列举扣除。

有民众表示,综合所得税申报扶养的子女在美国就读大学,且在当地投保人身保险,其保险费可否在申报综合所得税时列举扣除?

国税局指出,可检附相关单据列报扣除,但应将保险总类、要保人、被保险人、保费金额、缴纳日期等项,自行节译注记,以供查核。

另外,申报受扶养直系亲属人身保险的保险费,被保险人与要保人应在同一申报户内,每人每年以扣除新台币2万4000元为限,实际发生的保险费未达2万4000元,仅能就其实际发生额全数扣除。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