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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野生鲈鳗 男被判刑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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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2日讯】盼能发挥吓阻作用

〔自由时报记者李立法/屏东报导〕“鲈鳗”是许多饕客口耳相传的食补珍馐,因为数量少、价格高,助长猎捕风气,导致野生鲈鳗数量锐减,屏东地方法院最近做出判决,将一名捕捉鲈鳗的梁姓男子判刑七个月、缓刑二年,有别于一般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多予以缓起诉处分,希望能发挥吓阻作用。

深具悔意 给予缓刑二年

三十二岁的梁姓男子,今年2月间在垦丁龙銮潭钓获一尾重达五点四公斤的鲈鳗,当场被垦丁国家公园警察队查获,梁姓男子虽辩称不知鲈鳗是保育类动物,仍被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送办,承审法官认为梁姓男子犯后深具悔意,虽判刑七个月,但仍给予缓刑。

垦丁地区捕捉鲈鳗 首次遭判刑

垦丁地区经常查获非法猎捕保育类候鸟案件,涉案民众多被处以缓起诉,难以杜绝猎捕歪风,至于民众捕捉鲈鳗遭判刑的案例在当地十分罕见。

新园采风社常务监事刘贵仁指出,近年来因台湾河川普遍受到污染,加上人为过度捕捉,使得野外鲈鳗族群数量锐减,目前已经被列为“珍贵稀有之保育类野生动物”。

由于鲈鳗一向被视为食补佳肴,黑市价格飙涨,不少人甘冒风险猎捕,甚至深入山区河川找寻鲈鳗踪迹,部分山产店打出进口鲈鳗的招牌吸引饕客品尝,引起保育界人士注意。

垦管处:不管捕猎或是食用鲈鳗 都是犯法

垦管处表示,对鲈鳗生态习性所知有限,但是目前尚未听闻国内有成功养殖鲈鳗的案例,至于山产店业者宣称的进口鲈鳗,引进管道也令人好奇。

屏东地院对梁姓男子的判决,希望能唤起民众对保育鲈鳗的认知,让民众明白,不管是捕猎或是食用鲈鳗都是犯法的行为。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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