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谷青:“救救孩子”引起的联想

夹谷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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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6日讯】《动向》二○○七年十月号上刊载了前文化部电影局局长石方禹先生的一篇题为《一九八五年电影界的一桩要事》的文章,说有一位中学女教师走后门拿到两张票子,带了十岁的女儿,混进资料馆的放映厅去观看电影界的“内部放映”,所看到的是一部法国的参展科教片《火之战》。当银幕上出现雌雄原始人性交的场面时,女儿问妈妈:“他们是在干什么?”女教师瞠目结舌,不知如何应答,盛怒之下写信给邓颖超,控诉在资料馆看的《火之战》中的“黄色镜头”毒害了她的女儿。邓收到信后不作任何调查便武断地在信上作了“救救孩子”的批示。有关部门闻风而动,也不作任何查证便轻率地断言“黄色镜头”而要“救救孩子”,最后竟殃及石方禹、丁峤、徐庄、陈荒煤等四位资深的电影主管干部。

在法国,为了保护少年儿童,凡是公开放映的涉及到有关性与暴力内容的影片和电视片时,都依据其不同的程度相应地规定为三种等级:一、十岁以下不宜;二、十二岁以下不宜;三、十六岁以下不宜;并且在银幕的右下角全程用醒目的文字标出。笔者在公共的电视节目中曾看到过《火之战》这部电影,根本无年龄方面的限制,因为它是一部法国初中学生课堂学习时看的科教片,与所谓的“黄色镜头”对不上号,更无稽之谈什么“救救孩子”。

中共窃取了大陆政权之初,笔者刚满十五岁(初二),当地只有几所中、小学校。每遇杀土匪、杀地主、杀士绅时,掌权者总是要强迫初中和高小学生集体前往刑场观看枪毙犯人。笔者年少时体弱多病,眼看着一个个活生生的人顷刻间扑地毙命,心灵上产生过巨大的惊恐,事后恶梦不断。在资本主义国家里,放映恐怖影片时尚且想到要爱护少年儿童心灵上的健康成长(可这还仅仅是在演戏哪!);而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却要强迫儿童和青少年观看真枪实弹杀活人,此时为何无人批示“救救孩子”

当年笔者所在的镇上有一位著名的李姓绅士在押赴刑场途中,听见他十岁的小女儿在人群中哭喊了一声:“阿爸!”他“平静地”应了一声:“囡,乖。”当地尚存者至今仍记得这个情节。中共掌权后接二连三地泡制出种种杀人的事端:剿匪、土改、镇反、肃反、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法轮功等等。不少受害者的家庭是有孩子的呀,谁曾想到过要救救这些孩子

如今各级贪官们的家庭大多也是有孩子的吧?要不要拯救这批孩子们的心灵?要不要清除或减少他们父、祖辈们罪恶的言行所带给他们的精神污染?至少让他们长大成人后不干或少干些坏事,这也应该是属于“救救孩子”的范畴吧?

转自《争鸣3月号》(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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