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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古迹凤仪书院 发现清朝道光石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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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守国高雄县二十六日电)正进行拆除非古迹本体增建物的高雄县县定古迹凤仪书院,施工单位在“头门”(大门)内地上发现清朝道光年间距今一百八十三年的石碑,有助于印证史料记载,令县府文化局人员非常兴奋。


正拆除非古迹本体增建物的高雄县县定古迹凤仪书院,施工单位在“头门”(大门)内地上发现清朝道光年间距今一百八十三年的石碑,有助于印证史料记载,县府文化局副局长廖文卿二十六日查看后非常兴奋。//中央社

县府文化局副局长廖文卿与员工今天查看石碑,他表示,这块石碑是施工单位在拆除书院头门内的增建物时,在住户铺设的地坪下发现的,经比对清代“凤山县采访册”记载,已确定是清道光五年(1825年)的“奉宪禁胥役勒索绅衿碑”。石碑为花岗石,高一百二十一公分、宽六十一公分、厚十二公分,文字内容与文献记载相符,可以印证史料的记载,将妥善收存,等书院修复完成后安置在适当地点展示。

碑文大意为县令禁止衙役勒索犯人或犯人家属。

廖文卿表示,史料记载凤仪书院有九座石碑与木碑、四块匾额,希望施工单位在拆除非古迹本体增建物时能陆续被发现。

凤仪书院非本体增建物拆除作业进行顺利,被违建遮盖的书院本体陆续重现,大致完好,拆除作业完成加固本体后以棚架保护古迹本体。县府文化局将再勘查地坪,希望能发现清代的施设古地坪。

凤仪书院兴建于清嘉庆十九年(1814年),是现今台湾保留下来的书院中规模最大的,县府历经数年的争取土地无偿拨用及内部租占户搬迁后,去年进行两阶段的修复工作。第一阶段拆除非古迹本体增建物,预定六月完成,第二阶段将依据拆除后的古迹原貌进行修复,最快2009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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