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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妓染爱滋西安官杀人判死

2008-03-09 23:36 中港台时间|03-09 17: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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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9日讯】(明报新闻网2008年3月9日报导)在西安某单位任职副局长的刘巍,因怀疑自己患上爱滋病,杀死带他嫖妓的同学李某,今日被判死刑。

在零六年九月下旬,在西安某单位任挂职副局长的刘巍感到自己突发低烧,而且身上还长出一些小疙瘩。想到此前曾和昔日同学、西安某建筑公司副经理李某两次嫖妓,他怀疑自己得了爱滋病,于是四处求医,至少六次用化名就诊,但检查结果均正常。刘巍还是感到不安,认为是李某害了他,要不是李某带他去嫖妓就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

同年十月六日(中秋节),刘巍从医院检查出来后,直奔李某家。李某热情地招待刘巍,到厨房倒水时,刘巍尾随而入,用刀将李某杀害,随后拿刀捅向自己,打开六楼的窗户跳楼,但侥幸不死。

去年四月十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刘巍故意杀人,判处死刑。近日,陕西省高院二审维持西安市中院刑事部分的判决,以刘巍犯故意杀人,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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