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判胡佳监禁被指威慑异议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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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3日讯】(美国之音记者:天虹2008年4月3日香港报导)北京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北京维权人士胡佳有期徒刑3年半,胡佳律师和家人都表示这个判决无法接受。维权人士认为,中国政府不顾外界呼吁仍给胡佳定罪的原因,就是要在北京奥运前夕威慑其他异议人士。

抗议者:“我们要人权!”

这是星期四上午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维权人士胡佳的判决宣布之后,在法庭外的一些群众发出的抗议声音。北京这家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胡佳有期徒刑3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胡佳的辩护律师李方平在宣判后对中文部记者表示辩护方和公诉方对事实认定和认知,相差太远:“我们并不认为胡佳的言论过于激烈,因为很多都是泛泛的批评性的,而且绝大多数都是跟人权工作有关,政治性文章很少。”

*律师滕彪:胡佳文章不构成犯罪*

当局指控胡佳的主要罪名是基于他在海外网站发表的5篇文章以及接受海外媒体的两次采访,但是北京的律师滕彪认为这些文章和采访并不构成犯罪:“从做律师和法学的角度讲,胡佳所写的这些文章以及接受的这些采访都完全不构成犯罪,完全是无罪的。”

胡佳的律师李方平认为,可能是胡佳文章以及采访中使用的一些词语让有关方面感到有问题,当初作为辩护律师当然是努力朝无罪的方向进行辩护,但是他和胡佳也有最坏的估计,认为可能最多会判5年。

李方平说:“因为在过去,类似这样的案件都是判有罪,胡佳个人认为他作为一个公民,可能也不能超脱于这种法律的制约之外。”

胡佳的母亲在法庭外说,胡佳的文章,也许对中国政府不利,但是胡佳是行使言论自由权,不应被判刑。她还说,中国的法律,没有能同世界接轨。

*曾金燕:胡佳被捕后受非人道待遇*

胡佳的妻子曾金燕说,胡佳被逮捕后受到了很多非人道的待遇,比如在押后70天只有3次放风的时间,每次只有大约半个小时,在押后第一个月基本上无法睡觉,夜间连续审讯6个小时,白天也不让休息。曾金燕说,胡佳本来身体就不好,有肝硬化,在看守所受到的这种非人道对待就相当于是变相的谋杀。曾金燕说,当局可能用各种方法让他口服,但他从内心来讲是不服的。

胡佳案件的宣判大约用了20分钟,他的妻子曾金燕和母亲参加了旁听。曾金燕说,旁听席上的人看上去大部分是家庭妇女和学生,胡佳可能并不知道自己的家人当时也在场。她说:“我觉得他没有看见我们,如果他看到妈妈也就看到我,就会和我们打招呼,而且他进来,宣判之后就走了,我们没有看到他的正面,只是背影,觉得他很疲惫的样子。”

至于胡佳有没有可能在服刑期间保外就医,曾金燕不置可否,她表示她的行动一直就受到监视,很多事情难以亲自处理。

在这次被判刑之前,胡佳曾接受香港记者采访,对自己的命运似乎有所预期。他说:“如果你被绑架了、被黑社会绑架了,你最想要的事情就是你能碰到警察,但是如果你要是被警察绑架了,谁能救你?没有人能救你。”

*十天内决定是否上诉*

胡佳的律师李方平表示,他们有10天时间决定是否提出上诉,是否上诉,他要和胡佳本人商议。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不久前在人大政协会议记者会上回答记者提出的有关胡佳被捕的问题时说:“所谓在奥运会之前抓捕异见人士纯属无中生有,完全是不存在的。”

胡佳去年秋天被捕后,一些中国律师、海内外非政府组织以及人权活动人士都认为,胡佳被指控的言行并没有违反中国国内的法规。也有批评人士认为,中国政府不顾外界呼吁仍然给胡佳定罪的原因就是要在奥运前夕威慑其他异议人士。

*美国记者看曾金燕受阻*

美国时代周刊记者不久前曾到胡佳的家里探望曾金燕,受到公安人员的阻挡,无法探视。胡佳的朋友、因六四致残的北京居民齐志勇最近几天也被软禁在家中,电话无法打通。

新华社星期四发出报导宣布了胡佳被判刑的消息,它用的名字是“胡嘉”。据说这是胡佳身份证上的名字。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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