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涟:只许自己放火 不许他人点灯

——评析中国当局的对外开放思维

何清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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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6日讯】在有关对外开放的事务上,中国当局学习摹仿新名词非常迅速,白宫刚开始使用“利益相关者”、“国际社会中负责任的成员”等词,不到10来天,新华网刊载的官方讲话中就出现了同样的词语。但在国际交往准则上,中国当局却始终进三步、退两步甚至更多,至今也未见开化了多少。例如新华社旗下的《瞭望新闻周刊》于今年5月7日发表“警惕境外利益集团多种手法介入中国重大事务”一文,就是最好的佐证。

《瞭望》发表这类文章不是第一次,注意到境外机构在中国游说的也并非只有《瞭望》一家,《董事会》杂志2006年9月曾发表过“站在大门口的陌生人”,为中国读者介绍了“利益游说”这一在美国、欧盟司空见惯、但对中国人来说却很新鲜的外交公关形式。《经济》杂志同年还发表过“在华的欧、美商会:竭力为中国游说的外国人”,满怀友好地介绍了“中国政府的好朋友”们为中国利益游说本国政府的业绩。
不过,只有《瞭望》总摆出那种捍卫“国家利益”的强硬姿态,仿佛世界还处于两大阵营对垒的“冷战”时期。比如《瞭望》2006年10月发表的那篇“警惕部门利益膨胀”的文章,不仅号召中国人警惕境外利益集团,还将一些政府部门也捎带进去,认为“有的中央机构的部门利益与境外集团商业利益的交织正日趋紧密,在一些重大涉外政策上,有时甚至不顾国家、民族利益,成为境外利益集团的代言人,损害了社会公正与大众利益,增添了国家经济及政治风险。”

如果对中国在欧美诸国的游说活动根本不了解,读者看了定会产生激昂的爱国情感,觉得“敌人”已经渗透到中国政府内部,“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其实,现代国际交往虽然以实力作凭借,但原则上还是讲究平等、互利,建立所谓“双赢”格局。且先来看看中国当局是如何“遵循”平等互利的国际交往原则吧:

一、在严加防范境外利益集团在中国游说获取利益的同时,中国当局早就在外国持续不懈地进行政治游说,仅在美国就聘请了23家公关公司从事游说(其中由中国驻美大使馆出面雇佣的有两家)。这些公司的工作目标就是美国国会及白宫属下行政部门。中国当局知道,通过这种游说活动,可以“深入美国的政治体系,去了解其政策的运作过程,知其筋骨,通其脉络,才能获取最大的国家利益。”
    
二、中国当局为了防范“颜色革命”与“和平演变”,严厉禁止外国NGO──哪怕只是一些没有任何政治色彩的环保、防爱滋病组织在华活动。但与此同时,中国当局又津津乐道自己的“海外统战宝典”,即如何通过建立“统战三宝”:华人社团、华文媒体与华文学校来操控海外华人,成功地在他国组织了各种有利于中共的政治活动。今年奥运火炬的国际传递,就是中国当局通过“统战三宝”在华人社会中进行爱国主义紧急动员,使奥运火炬在五星红旗组成的“红海洋”包围下成功完成的。

试想,中国土地上可曾允许任何外国人策划组织这类拥护本国政府的“爱国”活动吗?如果有那样的活动,譬如哪怕只有几个美国人举着星条旗、喊着拥护布希伊拉克政策的口号在北京街上游走,且不说中国政府会视为大逆不道之举厉行禁止,愤青们也要群情激愤地口诛笔伐,认为中国主权已经受到美帝国主义的严重挑战。诸如此类的思维还反映在经济贸易当中。即使是国际社会要求中国履行条约义务,如今年要求中国履行当初申办奥运时改善人权的承诺,就成了“反华势力亡我之心不死”,是“对中国内政的可耻干预”。

如此行径,说轻一些,是封建时代那种“娶得媳妇嫁不得女”、只想占便宜的极端封闭落后的小农思维使然;往重里说,就是“只许自己放火,不许他人点灯”的强盗逻辑的必然结果。但世界上没有白吃的免费午餐,中国当局这种只乐意从对外开放中获得利益,总想规避任何责任的行径,表明中国政府的外交观念还未完成“从猿猴到人”的进化,不经意之间,那条猴子尾巴总是令人难堪地翘起来招摇一番。

──转自《华夏电子报》第244期(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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