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美食班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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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6日讯】供稿单位:休士顿华侨文教服务中心

侨务委员会为针对海外侨商餐饮业者或海外从事烹饪教学之侨胞,提供精进制作台湾美食之研习课程,以提升侨商烹饪专业技能及运用台湾美食增进经营实力,将在台北办理“2008年台湾美食研习班”。

研习时间:97年6月9日(星期一)至6月20日(星期五)。6月9日上午报到及开训,6月20日下午结业及赋归。6月15日(星期日)自由活动。研习地点:实践大学(台北市大直街70号),实际研习课程计11天,研习总时数合计至少82小时,包括侨委会网站简介等共同课程4小时、专题演讲3小时、文化知性之旅1日计8小时、相关企业参访暨经营实务讲授1日计8小时等,课程预定表请向华侨文教服务中心洽参。

研习对象:一、年龄为25岁(含)以上,60岁以下,通晓中文者,且以近两年未曾参加侨委会经贸研习班者为优先,申请人另须具备下列资格并经驻外馆处或华侨文教服务中心遴荐报名。二、海外侨营餐饮业负责人或从业人员(应详列事业基本资料),或曾参加侨委会烹饪课程,现从事烹饪教学(须附证明)。

费用负担方式:研习期间学费及部分餐费(包括:欢迎、结业餐费,企业参访及文化知性之旅各1日之午、晚餐等,计6餐)由侨委会负担。学员自理部分:来回机票、研习期间膳宿、返台后由机场至报到(研习)地点及活动结束后至机场之往返交通费用,及其他个人费用。

“2008年台湾美食研习班”报名人员经侨委会核录后,于报到时侨委会将委托承办单位代收保证金新台币3,000元,于全程参加研习课程结束后无息发还,并由侨委会颁给结业证书。但研习期间请假时数累计达课程总时数五分之一以上或无故缺课者,除有正当理由且经侨委会同意者外,保证金不予发还,并缴交国库。倘不克参加研习时,务必于开训前7天通知侨教中心转知侨委会,以免培训资源浪费。报名者请确认护照有效期限在6个月以上。

名额有限,请符合报名条件之海外华商尽速向休士顿华侨文教中心洽询报名及索取研习课程预定表,报名截止日期为5月17日。该中心地址:
10303 WESTOFFICE
HOUSTON, TX 77042
索取报名表者请迳e-mail:linal@houstonocac.org,或洽休士顿华侨文教服务中心,电话:713-789 -4995转108 柳小姐。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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