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议会批准里斯本条约

【大纪元7月11日讯】(明报新闻网2008年7月11日报导)比利时弗拉芒区议会周四表决,批准了旨在取代欧盟宪法条约的《里斯本条约》。

至此,比利时联邦和地方7个议会都批准了该条约,比利时也有望成为第22个批准《里斯本条约》的欧盟成员国。

目前,该条约在得到比利时国王阿尔贝二世的签署后便可完成全部批准程式。比利时首相莱特姆及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都对比利时议会批准《里斯本条约》表示祝贺,并相信这将对尚未完成批约程式的欧盟成员国发出有力讯号。

《里斯本条约》于去年12月由欧盟各国领导人共同签署,原定在获得所有成员国批准后于2009年1月1日生效。欧盟27个成员国中,唯一采用全民公决方式的爱尔兰上月否决了该条约,使批约进程受挫。但此后举行的欧盟峰会强调,尚未批准该条约的国家应继续批约进程。

法国总统萨尔科齐周四在斯特拉斯堡举行的欧洲议会全会上表示,希望在法国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期间,尽快就爱尔兰全民公决否决《里斯本条约》问题找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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