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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铭:财产来源不明罪修法通过可能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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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慧真台北二十七日电)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今天表示,财产来源不明罪相关条文应订在贪污治罪条例或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中,可在立法院内追求最大共识。以现今大势来看,“(立法院)下会期通过的可能性很高”。

前总统陈水扁家庭疑涉海外洗钱案,外界呼吁应速制订财产来源不明罪。民进党籍立委蔡同荣将提案增订于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国民党团主张增列于贪污治罪条例。法务部长王清峰日前指出,订在适用全国六十万公务员的贪污治罪条例下,比订在只适用五万人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较能符合社会对公务人员廉洁期待。

法务部官员下午受访时表示,法务部倾向将财产来源不明罪订于贪污治罪条例下,初步构想为公务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增加总额,超过去年申报所得税的总额,经有权机关命令说明而拒绝说明时,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并科其增加额度以下罚金,但构想尚未完全定案。

柯建铭表示,有关财产来源不明罪,民进党主席蔡英文已指示政策会研究版本,将送到立法院里追求最大共识。此罪是前所未有的规范,立法涉及罪刑法定主义等问题,但以现今大势来看,朝野应可取得最大共识,下会期通过的可能性很高。

民进党政策会执行长庄硕汉指出,财产来源不明罪涉及申报事宜,应订在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较符合逻辑;但若订在贪污治罪条例,普及规范公职人员也很好,不管放在哪一条例或法,只要达到效果都可以,各有好处。党中央将研拟出版本,民进党一定会全力推动,主要是看国民党有无诚意,希望国民党是真心推动。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委员、民进党籍立委翁金珠表示,公职人员财产来源不明,或是确实有贪污所得,应接受检验和严办,这是基本方向与大原则,至于罪责应订在何处,可以再讨论。

她也认为,媒体关注下,下会期通过的可能性蛮高。只要国民党要通过,一定可以过关,希望国民党言行一致,朝野共同推动阳光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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