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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韩检方上诉 求处前三星总裁七年徒刑

2008-09-1021:45 中港台时间|09-1009:0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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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0日报导】(中央社首尔十日法新电)南韩法院官员说,检方今天向法院求处前三星集团总裁李健熙七年徒刑。

首尔上诉法院今天说,检方也要求针对李健熙涉及逃漏税,处以三千五百亿韩元(台币约一百亿元)的罚款。

今年七月,下级法院裁定李健熙犯下逃漏税等罪行,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但较严重的背信罪名则判决无罪。

当时法院也针对领导南韩最大商业集团将近二十年的李健熙,处以一千一百亿韩元(台币约三十二亿)的罚款。

李健熙与检方均提出上诉。

前三星集团律师金勇哲出面爆料,指控三星涉及贪污丑闻,当局展开调查,李健熙随后于四月辞去总裁职务。

金勇哲公开针对李健熙与三星提出重大贪污指控,国会下令展开独立调查。

南韩过去曾有宽赦大型家族企业与其他重要白领罪犯的纪录。

三星的五十九个分公司共有二十五万名员工,去年南韩出口总额中,三星产品就占超过两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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