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先声277

郭泉:两岸教育法比较:同为中华儿女,陌生至此,真是恍若隔世矣!

郭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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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日讯】今天是9月1日,所有的学生迎来了新学年。再过几天,9月10日就是大陆的教师节了。中共确定9月10日为大陆教师节,这个日子既毫无根据,又毫无意义。

而台湾人民的教师节是9月28日。9月28日是孔子诞辰,是台湾的法定节日。

在中国教育史上,孔子象征着“有教无类,因材施教”万世师表典型。以六艺传授学生三千多人,不论其阶级、人品,凡是真心向学,他皆来者不拒、诲人不倦。春秋变局中,孔子力学济世,曾为匡正社会而周游列国,劝谏君王行道;晚年,整理古代文献,奠定中华文化万世不易的基石。民国二十八年教育部通令全国将孔子诞辰八月二十七日订为教师节。后来经历数及考纪专家将孔子诞辰换算为国历应为九月二十八日;故于民国四十一年由行政院提请总统明令:孔子诞辰及教师节改为九月二十八日,以纪念至圣先师,并慰劳教师们经年的辛劳。

今晨早早起床,照顾孩子吃了早餐,就匆匆忙忙送孩子上学了。回到家,翻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仔细读了一遍,又找出中华民国教育法认真学习。合上两本教育法,我望着窗外,思索良久。

同为中华儿女,却分别隶属两个完全不同的教育法;莘莘学子接受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教育,真是恍若隔世,令人感慨万千!

于是,再次打开两本教育法,抄录以下文字,供大家思考。

首先,我们来看看大陆和台湾对教育的不同理解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教育的理解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民国教育法对教育的理解是:“为保障人民学习及受教育之权利,确立教育基本方针,健全教育体制,特制定本法。”

中共为政治而发展教育,台湾却倡导教育乃民权的理念,孰优孰劣,当下即判!

其次,我们再看看大陆和台湾对教育之任务的不同理解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解释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中华民国教育法的解释是:“教育之目的以培养人民健全人格、民主素养、法治观念、人文涵养、强健体魄及思考、判断与创造能力,并促进其对基本人权之尊重、生态环境之保护及对不同国家、族群、性别、宗教、文化之了解与关怀,使其成为具有国家意识与国际视野之现代化国民。”

中共为专制统治训练人员,台湾却为民主体制培养人才,孰优孰劣,当下即判!

最后,我们来看看大陆和台湾对教育的指导思想的不同规定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2007年,我因为上书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要求中共立即终结独裁实现民主,而被南京师范大学依据这条法律剥夺我的教学权,撤消我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取消副教授津贴。

而中华民国教育法的规定是:“教育之实施,应本有教无类、因材施教之原则,以人文精神及科学方法,尊重人性价值,致力开发个人潜能,培养群性,协助个人追求自我实现。”

中共之教育在于捍卫独裁,台湾之教育在尊重人性,孰优孰劣,当下即判!

抄毕上文,掩卷叹息:

大陆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教育,有的只是专门培养奴才的“教化”而已。
然教育之根本乃培养国民质疑之精神,独思之能力,此两样,中共的教育里一样都没有。

呜呼!同为中华儿女,彼此竟如此之陌生,真是恍若隔世矣!@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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