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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丐帮”一年可赚八万人民币

2008-09-13 14:50 中港台时间|09-13 01:5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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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3日报导】(中央社台北十三日电)安徽一位农民从二零零四年起,在重庆市“收购”孩子组成八人乞讨团,一年可赚人民币八万多元(新台币约三十七余万元),日前遭当地检察机关以“组织残疾人、未成年人乞讨罪”逮捕。

“重庆晚报”指出,小学毕业的沈成友二零零四年起带着湖南籍一男子及家乡一个未成年男子,在四川、重庆两地的车站、码头、街头巷尾乞讨,一年下来“利润”可观。

沈成友食髓知味,回到老家“动员”老婆和未成年的儿子加入,此后几人多次回到家乡“收购”孩子,一时间形成六个未成年人加上两个“捡”到的残障人士,组成的八人“乞讨团”。

沈成友制定严格的“乞讨制度”,规定每天至少要讨到几百元,否则将受罚,乞讨的钱必须上缴,不得“贪污”。而体罚方式包括不准进食、通宵罚跪罚站、针扎全身甚至拳打脚踢。

河南省信阳公安机关八月初接获检举后逮捕沈成友,六个“乞讨团”也因此解散各自返乡。沈成友供称,组织“乞讨团”一年多,让他“赚”了八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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