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9月17日讯】(明报新闻网2008年9月17日报导)一名三十六岁电脑商店男东主,因为出售载有盗版电脑软件的电脑,今日在屯门裁判法院被判监禁五个月。
此案是同类案件中首次被判监禁。海关人员于三月十三日搜查位于元朗的电脑商店,发现被告人售卖载有盗版电脑软件的电脑。
行动中,海关检获二十七只盗版电脑软件光碟和一部载有盗版电脑软件的电脑,总值约五千元。涉及的盗版软件包括操作系统软件和办公室应用软件。
海关发言人强调,海关人员会继续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保护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