釜山号再提不抗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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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0日讯】针对去年在旧金山湾漏油事件,釜山号18日再度向联邦法院申请不抗辩。釜山号的管理公司Fleet Management公司18日提出的文件中表示,不抗辩与定罪有相同的意义,而刑事判决对一个公司来讲苦不堪言。
  
联邦法官衣斯顿(Susan Illston)将在22日于旧金山召开听证会,讨论釜山号在触犯污染海域、杀害候鸟、并且在去牛11月7日漏油后伪造航行文件等控罪后,能否提出不抗辩的申请。
  
釜山号去年在大雾中行驶旧金山湾时撞上海湾大桥桥墩,导致5万4千加崙燃油泄入海上。
  
在美国的刑事案件诉讼中,当被告提出“不抗辩”申请,并不表示被告认罪或不认罪,仅表示同意承担因刑事罪名所导致的处罚或罚锾。
  
船东本月初对法官提出不抗辩申请,以防审判耗日费财,同时避免罪罚再被摊到数起民事诉讼中。但检察官认为此案不适用不抗辩,因为船只管理公司将可因此不用承担重罪的责任。
  
联邦检察官表示,釜山号船东疏于训练船员,当釜山号在发生漏油事件两周前从南韩出发时,当时船上的中国籍船长及船员才首次登船14小时。
  
60岁的领航员科塔(John Cota)也面临多项刑事控罪,其中有两项控罪他将与船公司在11月17日共同出庭。
  
由于案件深受公众注意,曝光率高,科塔要求将审判移至中谷Fresno,艾斯登也将在周一的公听会一并考虑此项要求。此外,如果法官要求船公司继续打官司,科塔也提出和船公司分开审理。
  
科塔的律师说,由于船公司将漏油意外一部分怪罪到科塔头上,和船公司一起受审对科塔来说犹如同时面对两个检察官。◇(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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