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无罪法轮功学员穿着囚衣戴手铐上庭

荆州法院违法庭审 律师忧审判欠公正

标签:

【大纪元1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顾晓华采访报导)周四(1月15日)早上9点40分,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法院在违反中国刑法的情况下,非法开庭审理法轮功学员冯峰、邓天玉,当事人的3位律师当庭做了无罪辩护,律师的发言多次遭到法官打断。律师们对于无罪的当事人被戴着手铐、穿着囚服受审表示强烈不满。整个庭审直到下午2点30分左右结束,法官当庭未宣判结果。

据悉,沙市区法院门外一大早停泊了多辆警车,戒备森严。两位当事人的家属与亲朋被允许进入法庭旁听。

冯峰因在看守所关押期间被虐致营养不良,全身瘫痪,他是被人用担架床抬着进入法庭的。

另悉,因赶飞机而提前离开法庭的江天勇、韩志广、李春富律师在庭审结束走出法院后,受到不明轿车的跟踪,他们几经周折才摆脱了跟踪。

据3位辩护律师之一的江天勇律师介绍,整个庭审存在违法现象,审判结果的公正性令人担忧。

知法犯法 法官无视中国刑法

在庭审期间,未被定罪的冯峰和邓天玉都是穿着囚服被带入法庭,而且邓天玉一直被手铐铐着。3位律师当庭提出抗议,但遭到法官拒绝,称要听命于法警。

江天勇律师说:“我们要求法官去掉两位当事人的囚服和手铐,因为它与中国刑事诉讼法里边的无罪推定原则相违背,并且韩志广律师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戒具的问题的司法解释拿出来全文念了一遍,但是法官称这由法警根据他们的安排来做出决定。我当庭指出这种违法行为法官应该有权去进行纠正,不能让这违法的事实展现在法官的面前,但是法官还是拒绝了。我觉得这是非常严重的不公的表现。”

辩护词未读完 欠物证书证

据了解,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官多次打断辩护律师的提问,法官非常惧怕律师向当事人提问为什么修炼法轮功?修炼法轮功对他们有什么好处?律师的提问完全被打断,无法问话。李春富律师的辩护词最终并没有宣读完,法官便草草结束庭审。

另外,当庭提出的证据仅是一张物证的照片,实际的物证与书证并没有出示。对此江天勇律师指出:“这个现象实际上有违于刑事诉讼法第42条的规定,物证、书证是证据的其中之一,没有说物证的照片可以作为证据,而且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物证必须当庭质证。”

3位律师对法庭提出的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提出质疑,强调以刑事诉讼法以及宪法为依据都没有法轮功是×教的法律规定,这一罪名是不成立的。

疑法轮功学员被刑讯逼供

据律师表示,他们怀疑两位当事人在关押期间受到刑讯逼供。

江天勇律师说:“据我的当事人邓天玉讲,她在被抓的过程中,抓捕她的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手续,也没有着装(穿警服),并且他被带到一个宾馆里,在那里审讯他的人把她铐在一个地方,让她交待,不交待就不放她。这实际上也涉及一个刑讯逼供的问题。”

而本来身体健康的冯峰全身瘫痪,被人用担架床抬着进入法庭,被怀疑他在关押期间被虐待。

江天勇律师认为:“整个庭审法官没有坚持基本的法制理念,对这一点我是觉得我很担心怎么样能保证这个案子的公正的审理以及做出公正的判决。”

据明慧网消息,2008年7月5日下午5点左右,邓天玉在去冯峰的家时被当地国保跟踪,邓天玉刚一进门,还没与主人说话,随后跟进一男一女,主人问:“你们进来干什么?”两位便衣说是公安局的,说话间又跟进几人,进来就抓邓天玉,5名便衣将邓天玉强力摔在地上压住,将邓天玉双手反扳至背后,把手铐住押走。冯锋也被强行绑架。

随后,冯锋的住宅被非法抄家、拍照,被抄走电脑、印表机、烧录机等私人贵重物品。

冯峰先被戴着手铐关押在沙市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一科)5天后,他被送到荆州市沙市区第一看守所,邓天玉也被关在此地。(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明真相 信大法 得福报
真信就会出现奇迹
张霜颖:我的父亲和母亲(13)
过年收到“红包”,我家有福了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