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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老公藏私房钱 法官判妻子求偿有理

2009-01-17 15:57 中港台时间|01-17 03:0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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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郭传信新德里17日专电)印度一名男子在多家公司任职,收入优渥,但只拿出极少数供妻子和三名在学子女家用,妻子不堪生活困顿,一怒告到法院,结果法官判处丈夫必须给付三倍家用费。

印度首都德里高等法院判决书表示,男子纳兰(Karun Raj Narang)向妻子隐匿高所得,显有纳为己用意图。判决书没有提及丈夫的意图和实际所得,也没有提到纳兰何时开始向家人隐匿自己的高收入。

但判决书说,由于考量丈夫的高所得足以维持家庭较高的社会与经济地位,因此判处纳兰必须从此将每月交给妻子的家用金额,从原来的4万卢比 (800美元),提高三倍为12万5000卢比 (2500美元)。

判决书同时要求纳兰必须为家人提供一辆配备司机的豪华轿车,同时必须提供每天行程必须的油料费和保养费。此外,纳兰也必须在60天内,在子女就读学校六公里范围之内,提供一栋三房两厅的房子,供家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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