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立法禁止人肉搜索 逾9成网民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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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0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通过网络搜寻查找他人信息是一些网民的行为,俗称“人肉搜索”。江苏省徐州立法禁止“人肉搜索”,引发了不少网民质疑,国内媒体也纷纷报导。

条例公布

1月18日,《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经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于6月1日起生效。

该条例规定,未经允许,擅自散布他人隐私,在网上提供或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对发布者、传播者等违法行人,最多可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的,半年内禁止计算机上网或停机;一些违法的单位,还可能面临吊销经营许可证或取消联网资格的处罚。

条例还规定,向公众提供上网服务的网吧、宾馆等场所,应当安装国家规定的安全系统,对上网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并记录有关的上网信息。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保存期间不得删除或更改。一旦违反,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经营许可证。

网友质疑

立法叫停“人肉搜索”立刻引起各方热议,不少网友质疑此举为封杀网络监督,为贪官提供保护伞。对此,徐州市有关部门昨日回应,对于检举揭发贪官污吏的搜索还是支持的,禁止的只是对普通市民个人信息的曝光。

据悉,此前广东省已经实施的《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也有类似规定。

有些网站当天调查统计:

“徐州立法禁止人肉搜索,你怎么看?”有超过90%的网民表示反对,认为“不利于草根监督”。只有4%的网民表示赞同,认为“人肉搜索弊大于利”。

“你担心被人肉搜索吗?”超过80%的网民表示“不担心,我又没做亏心事”。有近15%的网民表示“担心,但反对立法禁止它”。

看不见的道德压力

2008年,以“人肉搜索”为主要特征的网络监督的威力展现得淋漓尽致,在客观上便形成了一种看不见的道德压力,督促人们进行自律,远离恶行。

有专家表示,“人肉搜索”有助于提高社会公德。它能够让丑恶行径原形毕露。在周正龙、周久耕等一系列事件中,“人肉搜索”起到了匡扶正义、惩恶扬善的作用。但“人肉搜索”也存在着过火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嫌疑。(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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