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模仿歌手 南韩男子被罚款17万台币 

2009-01-30 22:15 中港台时间|01-30 17:35 更新
0

【大纪元1月30日讯】(据中广新闻报导)南韩大法院今天出现一个有趣的判决,南韩一名男子因为模仿歌手朴相民,被罚款七百万韩元、大约新台币十七万元。

林姓男子被指控在二○○四年九月与经纪人签约后,穿着打扮刻意模仿歌手朴相民,在夜总会等娱乐场所演唱朴相民的主打歌,由于没有强调自己只是“模仿歌手”,涉嫌“违反有关防止不当竞争及行业机密保护法”,今天被南韩大法院判决罚款七百万韩元、大约新台币十七万元。

标签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