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互动】从业主受罚看纽约中餐馆歧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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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3日讯】(新唐人电视台《热点互动》节目)主持人:大家好,纽约人权委员会向位于法拉盛的“十里香菜馆”,发出意见裁决指令,要求他们赔付三位法轮功学员总共2万1千美元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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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在去年的法拉盛事件之中,三位法轮功学员到这个菜馆去用餐,被他们拒绝,他们这样拒绝是违反了人权法律。今天我们就来谈一谈这个案例,这个案例也是从去年法拉盛事件以来,法轮功学员遵循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的典型案例。

欢迎您打我们的热线号码发表您的意见,热线号码是6465192879。我们今天请到了法拉盛事件这三位当事人中的黄微女士,我们先向大家介绍今天三位嘉宾,这位是黄女士,您好。

黄微:主持人您好。

主持人:还有一位是新唐人特约评论员也是哥伦比亚政治学博士、李天笑博士,李博士您好。

李天笑:主持人好。

主持人:那另外一位是资深的评论家陈破空先生,陈先生您好。

陈破空:主持人你好。

主持人:首先请当事人黄微女士给我们观众朋友介绍一下这个故事的来龙去脉,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黄微:这个事情是发生在去年的6月1号。当时我和女儿和另外一位朋友孙女士,我们去参加一个集会,声援4千多万的勇士退出中共的组织,因为是在中午,我们决定去附近的一家餐馆用餐,所以就来到“十里香菜馆”。一进门,他们陈列了一个柜子,我们准备在那用餐点菜的时候,从里面出来了两位服务员,一男一女,那个男的看到我们以后马上就说,“喔,我们不卖”,我们觉得很纳闷,我还想:“你们不是开门了?”他说他看见孙女士穿了一件衣服,就是法轮功学员经常穿的那种黄色的T恤,上面写着“法轮大法好”,背后还有“真善忍好”的字样,然后他就说,“我们不卖给法轮功的”。那我们就问,“为什么不卖给法轮功的?”,他说:“不卖就不卖,我们不做你们的生意”,然后我们就说,“那你这就是歧视,这样是不对的”,我说你这个是不对的,那跟当初歧视黑人有什么不一样?他们的回答就很让人啼笑皆非,他说:“黑人来了我们卖,我就不卖给你法轮功”。

主持人:您认识那餐馆的老板或者服务员?

黄微:不认识,我们是第一次去那边。他说这是规定,他们老板的规定。我们说,那我们想见见老板,他说:“老板不在。”然后就试图把我们赶出去。那我们想,因为当时那个大环境,可能法拉盛那边有人造谣说,关于四川地震法轮功不赈灾的一些谣言,以致有一些误会,所以我们想据理力争跟他们聊一下,但他们那个表情、神态非常不善,就是要我们出去。

到了门口的时候,我看我那个朋友孙女士的手都在发抖,话都说不出来,我那女儿(9岁)一出来看见围了一群民众过来,吓得当场就哭了。我那个时候的心情很难说清楚,我就保护着他,有种很无助的感觉。后来来了一个警察,我们就跟警察反映了这个情况,他就跟我们说,你可以去相关部门投诉,大概情况就这样。


2008年6月1日,穿着印有中英文“法轮大法好”和“真善忍”的T恤衫的孙女士(左一)和黄女士(左三)及女儿被法拉盛“十里香菜馆”告知“不服务法轮功”并逐出门外。(明慧网)


主持人:我们知道法轮功是修炼真善忍的,可能有的人就要说你不是修真善忍吗?那你就忍下这口气算了,为什么还要寻求法律途径去告他,然后让他也很没有面子,可能还要罚款,然后经济上可能也受损失,大家都是中国人,就算了呗。

黄微:我们开始以为这只是一个单一的case, 可是后来我们发现,不断的有学员反应,或是在报纸上也见到有拒绝法轮功学员用餐的,所以我就觉得它不是属于很单一的这种不懂法律什么的。那我们就想,每个人来到美国可能都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不知道他是什么原因来到这儿。那你既然来到这儿,你就该入乡随俗,你要知法要守法,要守法律。再说,他就因为我们的信仰而歧视我们,你看他说:“你们快走,别挡着我做别人的生意”,那我作为一个顾客,我们是带给你生意的,一般按常理来说是不应该拒绝,我们是给你带来生意的,高兴还来不及,怎么会……

主持人:而且你跟他也不是仇人。

黄微:对,我们真的没有见过面,其实还是因为我们的信仰。你要是因为一个团体的信仰而拒绝的话,那真是一个很大的罪,是一个岐视,那在美国就是一个非常大的事情。

主持人:所以您是想通过这个案子让更多人了解这个情况?

黄微:我希望更多这边的华人能知道这个事情,然后能够重视起来,不要再听到了什么就听风就是风,然后一窝蜂的就跟风。那么我想可能他们有些误解,那你要是想了解法轮功的真相,在法拉盛什么时候都可以,因为对面就有很多人发大纪元报纸甚至于法轮功的真相,我想他看了就可以了解,何必要用这种方式来拒绝呢?

主持人:那我们请李博士来为我们介绍一下,这次纽约州人权委员会所做的裁决是什么?有什么样的根据呢?

李天笑:它主要的裁决就是处罚这些人不尊重人权、蔑视人权,对法轮功信仰者采取不人道的歧视,这是一个警告和象征性的处罚。这个处罚是,对每个受到餐馆歧视的人,包括黄女士在内,每个人赔偿7千美元,必须在60天之内在支票上写着他们的名字,寄到人权委员会,而且从这个法令裁决开始,就按照9%的年息计算。另外,同时要在他们店里边非常醒目的地方贴上一个公告,这个公告要写:“‘歧视’对每个人都是一种伤害,禁止在公共服务场所因为肤色或者是种族、性别、信仰系统等等而歧视顾客”。


纽约州人权委员会要求法拉盛“十里香菜馆”在店内显眼的位置张贴反歧视通告。(明慧网)


那么这是对商店的一种警示和教育,实际上对整个餐饮业,应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震动。因为我们以前只知道交通局或者卫生局会开罚单,人权委员会也会开罚单,人权委员会的作用就是在法庭以外开辟另一个系统,给受到歧视的人一种申冤的渠道。

主持人:那去年的法拉盛事件,我们从录像中都看到,法轮功学员被打、被骂的时候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那么这一次从外面看来,法轮功学员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己的权益,另外一方面就像刚才黄微女士所讲的,让大家知道在美国是不能这样做的,也让他们知道这样做的危害性。那您觉得这个典型案例对纽约的华人有什么样的启示和作用呢?

陈破空: 这个中餐馆的歧视案例的判决体现了美国的宪法精神,体现了人类的人权价值,体现了人性的基本准则。因为这对华人社会,尤其对那些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来的这些新移民,具有非常大的启发性。因为很多中国人来到这儿,他没有一个法治观念,更没有人权观念。

其实在美国不仅它的宪法规定不准歧视,就像刚才李博士说的,不应有什么宗教信仰、肤色、性别、种族等等歧视,而且每个州、每个市都有这样的法律,甚至于每一家企业、每一家学校都写有这样的话,也就是说这样的话在美国是再基本不过的条例了。那么连这个条例都不懂的话,那这个人真是个法盲了,因为在中国那边就是人治的社会,不是法治的社会,有人在那边搞习惯了,他在这边也就没有法治意识。

主持人:在国内他要是有靠山,那怎么了我就打你或者我就拒绝你,你能把我怎么样?

陈破空:他在一个非法治的、人治的,甚至黑势力、恶势力猖獗的社会生活习惯了,在强凌弱势那种所谓狗仗人势、狗眼看人低的社会生活惯了,他到了平等的公民社会、自由社会他不习惯,所以他没有法治社会的意识,而这件事就在于他没有法治意识。另外一点,他没有人权观念,因为在中国来说,政府好像大的不得了,民众根本不算什么;老板大的不得了,一般的人不算什么,所以要赶你那是白赶。

但在美国这个人权意识是非常重的,不管人是干什么的,不管你处于什么位置,干什么职务,你在人的概念上都是一样,都是平等的,就像卢梭说的“人生而平等”,这个概念在西方是深入人心的。既然这些新移民,这些中华民国共和国来的公民要在西方这个领土上生活,要在这个地区讨生活,就必须有这个法治意识、人权意识,否则他们在这里是后患无穷,他们今天受到的是惩罚,将来可以是牢狱之灾。

主持人:我们有一个观众朋友在线上,先接一下纽约钱先生的电话,钱先生您好。

钱先生:你好,我想说一下,这次处罚太轻,应该叫这个餐馆关门,应该把他们驱除出美国,他们不应该在美国生存,这是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不应该人欺负人,大家都是平等的。我很同情法轮功,我很喜欢法轮功,我每天经过,走过来拿一份《大纪元》报纸,我已经习惯了,他们修“真善忍”,他没有侵犯你,你为什么要不给他吃饭,要赶他走?应该把他们驱逐出境,不应该在美国生存下来,回到大陆去给共产党领导去。好,我就说这些,谢谢。

主持人:好,谢谢钱先生。那我们对他刚才所说的,有没有要回应的?

陈破空:我先回应一句。钱先生表达的意思我知道,就说感觉处罚比较轻,既然他喜欢中共那套价值体系,应该回中共的统治下去享受,在美国这个民主天地不应该这样子。

但是我想说一句,希望钱先生能够了解,这些华人餐馆的老板也好、员工也好,他们本身也是受害者,他们首先是中共这种仇恨文化、歧视文化、党文化宣传的受害者。他们生在那块土地上也是身不由己,如果这几个人是在台湾生长的,他不会这么干;在香港生的他也不会这么干;他在美国土生土长也不会这么干。

就因为他出生在那里、长在那里,从小被共产党洗脑,被共产党的教科书、千百家电台、千百家报纸、千百家电视台包办着灌输,他难免就产生这种偏见的心态,所以他们本身就是受害者。我希望这家餐馆和其他类似餐馆的华人老板和员工都能意识到,他们是共产党党文化的真正受害者。

如果你真的要想在自由世界立足的话,首先要清楚他所受害的,不要只看到肉体上的伤害,就算他没有受过肉体上的折磨,他精神上的受害恐怕比肉体上还要大,因为那是深入骨髓难以改变的。如果你要在美国这块土地生存下去,获得一个好的生活,这些东西不改掉对他本身都是非常不利的。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我是很同情他们。

主持人:好,我们还有几位观众朋友在线上,我们先来接一下法拉盛张先生的电话。张先生您好!

张先生:“十里香”的这些人并不是法盲,他们是执行了共产党的“党法”,帮共产党做打手,他们应该回到中国共产党那里去领赏,共产党绝对会给他们赏。在美国是不能容忍他们的,他们是不能生存的,就像刚才钱先生说的,应该把他们驱逐,回到中共统治下的那块土地上去,他们到那里去都是很好过日子的,共产党很喜欢他们,所以在这个紧要关头他们出来充当打手。谢谢!

主持人:好,谢谢张先生。我们再接下一位纽约王先生的电话,王先生您好!

王先生:中国大陆出了低水平的人,有一点愚昧。像他讲的那个餐馆,外面的餐馆我去过好几家,一谈到共产党的问题,谈到毛泽东和李鹏的问题,他们就火大了,他说:这是自由美国,我就喜欢毛泽东,我就喜欢李鹏,怎么怎么样。我说:你喜欢?你不是个人!你喜欢那你为什么来美国?你来美国就表示你不喜欢共产党嘛!你喜欢共产党就不需要来美国嘛!

我跟他讲他也不听,所以我们看古巴来的人、越南来的人,我们看东欧来的人,我接触了很多,他们都讨厌共产党。只有中国大陆出来的到了美国,在美国生存,他还喜欢共产党,还在骂美国,我真搞不清楚为什么中国有这么低水平的人民?我真的搞不清楚。

主持人:好,谢谢王先生,一会儿我们请嘉宾回答您的问题。那我们现在再接下一位新泽西州高先生的电话,高先生您好!

高先生:主持人好,两位嘉宾好!其实这个很简单,肯定后面老板就是彭克玉,因为当时彭克玉不是要去支援那些运动吗?所以说我估计这“十里香”还有很多馆子,中共这些官僚都要参一个干股的,我估计彭大使肯定也有一个干股在里面。所以这个就不奇怪了,彭大使有干股,他就能这样,法轮功学员也没办法。

主持人:好,谢谢高先生。各位观众朋友,今天我们的话题是“从业主受罚看纽约中餐馆歧视案”,欢迎您打我们的热线号码发表您的意见,热线号码是6465192879。那么我们来回应刚才几位朋友他们的想法,陈先生?

陈破空:刚才一位先生说,法拉盛这些人现在充当共产党打手,可能他们回中国去,共产党会很喜欢。不见得共产党会喜欢他们,共产党除了迫害它的对立面,它还迫害自己的同路人,那刘少奇、林彪不是同路的吗?被活活整死,什么贺龙、彭德怀这些都是。

而且现在看中共怎么对待老百姓的,它搞奥运会也好,搞大阅兵也好,对老百姓根本不信任,包括回国的亲共华侨,它把每个人都当成潜在敌人,每一个都成监控对象,它根本不让你靠近天安门广场,对每个人进行监视。好多人皆大欢喜要看大阅兵,看奥运会什么的,根本靠不近。你说中国共产党现在到这个地步,它跟民众越来越对立,它对老百姓越来越不信任。你亲共完全是白亲共,你完全是被利用的工具,因为整个国家被它官僚集团垄断了,你只是看热闹的人。所以即便这个人是打手,他回到那片土地上,他恐怕照样是被迫害的对象。

主持人:李博士?

李天笑:我觉得华人在美国做生意的话,首先要把顾客作为一个人来看,他不单单是一个顾客,他是一个人,是要尊重的。首先要把从共产党学来的那一套什么阶级斗争啊、把人踩在脚下啊、歧视对方等等这些东西都要去掉,否则的话,很难在美国生存下去。

主持人:黄女士有什么要讲的吗?

黄微:对这些人我觉得也是有点难过,就像刚才这几位嘉宾说的,其实到了这个时候,共产党撇不撇得清,这跟他有什么干系呢,后面这苦果还得自己负。

主持人:而且另外一个,做生意都讲“和气生财”,大家都互相与人为善,生意才会越做越大、越做越好。那么还有观众朋友在线上等候多时,我们现在接一下纽约王先生的电话。王先生您好!

王先生:您好!我其实跟他们前面几位有不同的看法,我对共产党也是很恨,其实我们海外华人都是共产主义的受害者,我觉得法轮功应该团结海外民众共同反共,不应该这样搞。像“十里香”餐馆租金很贵啊,他们生意也不好,你这样搞到人家罚了2万1千元,人家还怎么生存啊?所以我们“真善忍”这东西,要以“善”对人家,以“忍”对自己,如果你们怕把钱花了,我希望黄小姐还是把钱还人家好了,真的,他们做生意不容易的。

主持人:王先生?掉线了。我们接下一位维吉尼亚的薛女士,薛女士您好!

薛女士:主持人你好!我也是到“十里香”餐馆去吃饭被撵出来的一个人,当时我是带着两位年纪比较大的法轮功学员去吃中饭,里面是没有人,没有顾客,我们坐在一块儿,然后他们就问:你们是不是炼法轮功的?

当时我们没有穿法轮功的衣服,我就说:炼法轮功和吃饭有什么关系呢?他就说:如果你们是炼法轮功的,你们就给我走,我们不挣你们的钱。态度很恶劣,然后我们也没说什么,因为知道他们也是中“毒”了嘛,所以我说:那我们就走吧。就走了。其实这些餐馆的人,我觉得也是挺可怜的,不知道为什么他们没有法律意识,以为在美国好像在中国一样,他可以随便歧视有信仰的人。

主持人:薛女士,我想问您一个问题,因为您谈到您也是被拒绝,但您没有去通过法律途径给他们一个警示。刚才有一位观众王先生说,法轮功不是善良吗?要讲忍吗?那您也是一个受害者之一,您认为通过法律途径这样做,是不是符合您们的真、善、忍的理念呢?薛女士掉线了,我可以先问一下黄微女士,您能不能回答我这个问题。

黄微女士:我觉得这件事情不能这样看,因为毕竟这是一个法治的国度,你既然做了违反法律的事情,我们为什么还要往后退?我说真、善、忍不是在这个问题上,不是在这样好像没有正义或者道德理念,没有是非的观念,在大是大非面前,你好像没有这种观念,我觉得这不是这个善的范围所在。

主持人:您所说的善和忍,您怎么理解呢?

黄微女士:我感觉我们做为一个法轮功学员,我们对人是很善的。但是在一个是非的观念,在大是大非面前,你知道应该选择站在什么样的角度去看这个问题。如果是一个歧视的案子,如果是一个非常明显的歧视,我们为什么还要往后退?

主持人:您是说如果他歧视您了,不是因为您是法轮功(学员)您就不会去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他,就是因为他歧视您是一个法轮功(学员),所以您会去起诉他是吗?

黄微女士:我是这样想,不管你是有信仰还是没信仰,但是如果你做出的是歧视的话,如果裁定你就是歧视的话,我想就不应该往后退。

陈破空:我想补充一句,做为一个常人,我来看法轮功学员,我觉得法轮功讲真、善、忍,真和善这个是没有争议的,意义是比较明确,关于这个“忍”字是可以讨论一下。刚才有些朋友主张说,在这种事情上要忍要不去反对。你想如果这件事情你忍了,那么这个餐馆的人是受中国共产党教育出来的人,他是吃硬不吃软的,那么你忍了,他就认为他成功了,他会用这种态度对待更多别的顾客。

当你忍了这样一个恶劣行为的时候,就是对别的顾客受歧视的不忍,所以忍变成不忍,这就是你要考虑人的辩正法,忍的极限是什么?不忍的极限是什么?在这种时候,不能用一个忍字的简单涵义来说。当法轮功学员通过法律途径来起诉他们,给他们一个教训,让他们受到处罚,使他们对别的顾客进行尊重,我觉得这恰恰是忍的一个表现,这是对社会一个大忍,我觉得对社会是一个伟大的贡献。

李天笑:我觉得首先法轮功学员也是一个公民,他有公民权。在美国的话,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里面明确指出,首先人民有宗教自由,所以说法轮功学员你侵犯他,他信不同的信仰,所以你歧视他不让他吃饭,首先这就违反美国的宪法,违反美国的基本法律,所以法轮功学员完全可以根据这种法律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第二个,刚才黄先生讲,信真善忍为什么还这样?实际上顾客进去,你拒绝了他们,如果要他把钱还给餐馆,这完全没什么道理,为什么?这3个法轮功学员去吃饭,本来是给你餐馆带来财源,是你自己拒绝他们。当时餐馆里并没有其他的人,是你拒绝了他们,然后你又说受到了惩罚,你要他把钱还给他们(餐馆),这完全没有道理,这是对你的一个教训,要你以后不能采取这样的方式对待法轮功学员,对其他顾客也一样。

主持人:我看刚才这位王先生对十里香是抱有很大的同情,您觉得十里香被罚值得同情,还是法轮功学员受到歧视更值得同情?

李天笑:十里香受罚是应该的,因为他违法了法律,而且他自己拒绝法轮功学员,受罚完全是他自己招来的。法轮功学员实际上是按照自己的权利,就是宪法赋予法轮功学员的权利,赋予所有人的权利,我们就是用这种权利,跟所有人一样,我们也要得到这种权利,这完全是合理的。

陈破空:我觉得如果十里香受罚值得同情的话,只能说做为共产党的受害者,他值得同情。但是首先受害的是被拒绝的法轮功学员,被拒绝的顾客,他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第二个,我再补充一点,法轮功学员通过这个案子打了一年多的官司,赢得胜诉,这个过程本来就是很不容易的,漫长的诉讼确实需要极大的耐心和忍耐。但对这个社会是个贡献,对社会公义的维持,对人权的维持,对人的尊严,对法纪的维持,对美国社会的贡献,保护了更多的顾客,我想法轮功学员在这里恰恰体现了忍。

一般人可能不去打这个官司,不想去磨了,觉得要一年多,我何必去做那个事情,忍了算了,但那个是小忍反而不是大忍。所以法轮功学员在这个过程中,就是做了一个大忍,忍受了一年多来漫长的诉讼,忍受了这么一个过程,赢得了胜诉,保护了更多的顾客。

主持人:谢谢!我们还有几位观众朋友在线上。我们先接一下新泽西州李先生的电话,李先生您好!

李先生:您好!十里香受罚是因为违法,所以这是活该,假如把钱还给他,法律权威就没有了,不应该把钱还给他。第二个问题,我每次看新唐人,看到法拉盛事件的画面里有一个戴眼镜穿黑衣服的,那个人很嚣张,那个人可能比十里香饭馆的业主更恶劣。我不知道这个人的下场后来怎么样了?能不能给我解答一下?我就这么一个问题。

主持人:谢谢李先生!我们再接一下纽约袁女士的电话,袁女士您好!

袁女士:你好!从中餐馆受罚的事件,我想起了是不是也应控告刘醇逸歧视法轮功,因为朱迪.陈他的两个儿子参军,他不接见他,也因为他是法轮功。我们从这件事情上是不是也可以得到启发,也告刘醇逸歧视,违反美国的法律。我想问问两位嘉宾是不是可以?

主持人:谢谢袁女士。下一位纽约郑先生的电话,郑先生您好!

郑先生:我觉得这个钱数虽然不多,但是它有一个非常好的象征意义,就是在美国是有法治的,而且要尊重人权自由的,罚款正说明了这件事情,这个社会是有正义的。我非常同意陈破空先生大善大忍的说法,这才是一个社会的标准,一个社会道德价值所在,谢谢!

主持人:谢谢郑先生!我们接下一位纽约张先生的电话,张先生您好!

张先生:现在有两个问题:第一个是法轮功不是真正的功夫,你说我是练气功的,你到哪里吃饭都没有问题,但是法轮功是个宗教。在美国没有一个宗教会在背心上印上我是基督教或我是什么教,因为纽约很多宗教是不一样的,有些是不相容的,你们印上这些字穿了出去,在某些场合是一种挑衅行为,有些人信仰不一样的会难以容忍,所以他们拒绝你吃饭,也在  情理之中。我现在不说美国的法律问题,这应该也是在情理之中,有些地方不会那么激动、反应过激,有些地方有可能会发生这些情况。

主持人:谢谢!我们再接一下维吉尼亚薛女士的电话。

薛女士:我前几天看了这样一个故事,我觉得这个决定是非常好的,为什么?如果不是这样决定,这个餐馆会继续这样做下去,这样对他是一种伤害,对他是更不好,因为善恶真是有报的,老天是有眼的。所以正义战胜“不对的”,大家都应该高兴的,不应该说你们就是应该忍,你们不应该这样。这不好的东西你还让它继续蔓延,这样对他本身就是不好。而且他自己也应该知道,知道不好就改,改好了就是对他好。所以我觉得应该就是这样惩罚的。

主持人:谢谢薛女士!我们再接一下新泽西州高先生电话。

高先生:刚才有一位张先生说留有标记是不对的。犹太人戴起帽子,回民把面纱蒙上,基督教胸前挂个十字架,天天捧本圣经,这些在法拉盛处处可见。所以真善忍印在背心上又有何不可以?非难!但是我觉得你这样是做了个反面广告,我想明天十里香的生意会更好,去吃的人更多,所以2万多块钱很快就补起来了,亲共分子会去的更多,谢谢!

主持人:那么我们来回应一下,还有3分钟不到。

李天笑:张先生的说法完全没有事实根据。首先基督教的人也发宣传品,我在很多地方都看过,没有人对他们有什么反感,很正常。在美国所有不同信仰的人都可以,法轮功穿着自己的衣服,我觉得这是完全可以的。在法律所定义的公共服务场所,纽约州的人权法就明确规定,不可以因为宗教的原因来进行歧视,你歧视就是犯法,罚你款这是应该的。

刚才提到刘醇逸,他在锡克人的服饰上支持他们,在法轮功用题上他却采取双重标准,这就是刘醇逸的最大问题,不能够把一碗水端平。你可以在一个宗教上支持他们的人权,但是另一个你就不能支持,这是你最大的问题,这正是纽约州的人权法律所要禁止的。

主持人:陈先生。

陈破空:对,我觉得高先生有件事讲的不错,他回应了张先生的话。张先生的话恰恰证明了张先生是一个缺乏法治观念、人权意识的党文化的受害者。因为气功也好,穿衣服也好,这跟一个人受不受尊重根本没有关系。

主持人: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他穿一件衣服显示他的信仰,为什么就让某些人难以容忍呢?

陈破空:他不仅说难以容忍,他说是挑衅别人,那共产党的城管每天戴一个袖标,是不是在挑衅别人?共产党警察每天穿一套制服在街上走,是不是挑衅别人?所以这说明他是立场问题,而不是别的问题。从他这个角度倒过来看,证明张先生这样的人,的确是需要在美国学习法律,学习人权观念,否则还不如回去那片土地上,去享受他所喜欢的那种歧视。

主持人:刚才高先生谈到,我们这样提到十里香,可能反而让他生意更好,您同意吗?

陈破空:那没有关系嘛!那就证明法轮功学员不断的在做好事,你们本来就是有利于社会的,如果它因此生意红了,被罚款而改正了,这也没什么关系。

李天笑:我认为它的生意不会好起来,因为它这种态度,对待不同客人有这样的歧视态度,很多顾客都不会去,因为你去那儿受气,你为什么要去?所以生意肯定不会好起来。

主持人:不过如果生意好的话,肯定都是喜欢他们这一类业主的人。我们还有很多观众在线上等候,非常抱歉,因为时间的关系,没有办法接您的电话了,如果您还有想法可以写我们的反馈邮箱feedback@ntdtv.com。谢谢各位收看,再见。

(据新唐人电视台《热点互动》节目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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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热点互动】从业主受罚看纽约中餐馆歧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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