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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智障还强销门号 电信业者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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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锡璋台中县14日电)台中县一家电信业者向一名中度智障男子推销手机及门号,多达新台币1000多元的通话费,让男子的家人吃惊也吃不消,所幸消保官介入,业者才退款、解除门号合约。

台中县政府今天说,一名中度智障的男子,目前被安置在身心障碍团体庇护工场担任学员,他被一家电信业者相中,趁其欠缺足够的判断能力,强力推销申办电信门号及手机。这名男子同意申办,电信业者明知男子未满20岁,还找来其也有精神疾病的母亲签约。

这名智障男子办得手机及门号后,第1个月的通话费就多达1000多元,他的家人收到电信账单后大吃一惊,觉得不可思议,并且不能接受,便向台中县消保官翟威甯求助,消保官因而介入协调。

智障男子的家人认为,电信业者明知男子及其母亲都有精神上的疾病,还与其签立合约,合约应属无效。电信业者也因消保官介入,不再坚持合约内容,同意退款及解除门号契约,这件消费纠纷得以圆满落幕。

消保官翟威甯说,业者不应该为了赚钱而不择手段进行推销,如果对方在精神及判断能力上有所不足,更不宜要求对方签下合约,否则一定衍生纠纷,将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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