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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3音量过高损听觉

2009-10-16 07:08 中港台时间|2013-07-28 16:2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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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6日讯】香港消委会的研究发现,在27款音乐播放器样本之中,其中来自3个品牌8个型号的MP3音量超标。消委会指出,标准音量不得超过100分贝为佳,若连续听108分贝音量7.5分钟,足以影响耳窝内的组织,甚至会对听觉做成永久伤害。

消委会指出,这8个样本的最高音量达到100至119分贝,青少年如长时间在100分贝的音量下听MP3,在45岁后会逐渐丧失听力。

消委会表示,虽然多数的产品都具备限制最高音量功能,但仍然呼吁市民,将音量尽量调低,以及不要听太久。

有市民说,有坐车听歌的习惯,每天会听3至4小时,但会留意音量,但亦有市民认为,最重要享受,暂时亦没有察觉听觉有问题。

欧盟负责研究健康风险的科学委员会报告指出,5%~10%的音乐播放机用户可能永久听力受损,因他们每日都以高音量听歌。欧盟最近建议立法规定限制音乐播放机预设最高音量,保障乐迷听力。

消委会提醒消费者,特别是年青人,在听MP3及PMP时不要把音量调至最高,也勿听太久。因为听力受损的问题可能在一段时间后才出现,但发现时已经无法补救。

听力受损的风险与音量和收听时间的长短有关。以80分贝为例,每周听音乐的时间不应超过40小时,89分贝则不应多于5小时。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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