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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洋:王永庆坚持一夫一妻制 文件可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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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22日电)台塑集团创办人王永庆长子王文洋今天发表声明指出,一夫一妻制是中华民国民法所订定,最足以破坏一夫一妻制者,莫过于“重婚”,王永庆坚守一夫一妻制,生前相关文件足以佐证。

王永庆三房李宝珠确认继承权存在的诉讼昨天首度开庭,双方在亲戚调解下出现和解曙光,法官也肯定和解的走向。 王文洋今早发出声明重申,“确认继承权存在之诉讼”是李宝珠所提,他对此深感无奈,更觉得没有必要,因为“一夫一妻制”是中华民国民法所订,最足以破坏一夫一妻制者,莫过于“重婚”,所以是法律所禁,王永庆生前也坚守法律上“一夫一妻制”的原则。

王文洋认为,李宝珠的声明中似乎肯定“一夫多妻”,但这是违反社会常态和法律制度的;况且不能因为偶一发生“一夫多妻”现象,即要求全体社会肯认非常态的“一夫多妻”现象。

王文洋指出,纵使社会对于“一夫多妻”现象的每位配偶,在待人接物的客套话均以“夫人”相称,但无法以此称谓促使身份合法化。

他说,王永庆生前坚持“一夫一妻制”,可由“户籍登记”或“所得税合并申报”的配偶栏中均仅记载“王月兰”,而无李宝珠的名字可得知。

他强调,“一夫一妻制”符合社会秩序及法律规定。王永庆不愿意违反,又岂容李宝珠在王永庆逝世后藉提起诉讼来破坏?这对王永庆来说是大不敬的,且对王永庆法律上的“合法配偶”王月兰,以及社会上千千万万的合法配偶而言,又情何以堪。

李宝珠的委任律师宋耀明早先强调,法令会随社会变迁,应了解50余年前的时空背景,才不会失之偏颇,过往社会认知及价值观多见一夫多妻,当时的法令更有相关规定承认,因此不能以现今社会的认知标准来审视当时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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