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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台湾大并凯擘 违反广电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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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力仁、王忆红、林恕晖、廖千莹/综合报导〕国内有线电视史上最大并购案,台湾大哥大并购凯擘案,因台北市政府持有富邦金十五%股份,而富邦金又为台湾大哥大股东,等于台北市政府间接投资台湾大哥大。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 )认为,如果股权结构没有改变送审,注定无法过关。

台湾大公共事务处处长阮淑祥指出,案件仍在主管机关审理中,说买卖生变,不知根据为何。富邦金总经理龚天行昨天指出,他不懂广播电视法,富邦金确实投资台湾大,富邦金也确实有台北市政府法人大股东,大股东要做什么没办法决定。

北市府间接投资台湾大

NCC发言人陈正仓坦言,案子还没送到NCC委员会审查,不过广电三法规定很清楚,党政军不能介入媒体,审查时“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其他委员则表示:“法律规定这么清楚,如果让台湾大哥大过关,我们大概会马上坐牢。”

NCC虽然已经着手检讨党政军投资比例问题,有意放宽间接投资可达十%,但陈正仓表示,兹事体大,这一波卫广法修正条文,并未送行政院审查,要先召开公听会再决定。

过去台达电曾经投资爱尔达电视,NCC查出政府四大基金购买台达电股票,等于有官方投资,最后没通过。

台湾大哥大在9月以五百六十八亿元天价,买下凯擘十一家系统台,合并后国内有线电视市场户数约一百六十万左右,已逼近有线电视法“订户数合计不得超过全国总订户数三分之一”上限,NCC调查发现,台北市政府持有富邦金控近十五%股权,而富邦金为台湾大哥大股东,就股权结构而言,已违反党政军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媒体条款。

“党政军退出媒体条款”九十二年实施后,成功逼退无线三台与中广党政军持股。中华电信推出多媒体随选视讯(MOD )平台后,兴致勃勃投资MOD上架频道爱尔达电视,也因为“党政军问题”被迫撤资。

去年爱尔达电视为转播北京奥运,申请五张频道执照,NCC查出政府四大基金购买爱尔达大股东台达电的股票,台达电董事长郑崇华,只好以个人名义吃下爱尔达股权,如以相同标准要求,富邦金也得出脱台湾大持股,才能换取过关。

据证交所统计,目前富邦金发行股数约八十一亿二千多万股,台北市政府持有约十二亿股,以昨日市价每股三十九.三五元计算,富邦金最少要拿出四百七十二亿元才能买回北市府持股,但目前台北市政府及市议会的态度,并不同意释出持有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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