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欺凌蔓延 青少年上网安全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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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周行多伦多报导)随着Facebook、MySpace和YouTube等社交网站的盛行,对学生,特别是初高中生的影响力远比老师、家长想像中大得多。学生上网已从以前单纯的找资料做功课,发展为“网上社交”活动:打机、聊天、写网志、在网上交朋友。近几年,网络欺凌 (Cyber Bullying) 这一新兴的社会现象随着网络发展,对学生产生的不良影响备受关注,由此而造成的悲剧也时有发生,如何对这一行为进行惩处一直是全球范围内讨论的热门话题。

多伦多Borden Ladner Gervais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著名律师、教育法专家Eric Roher,在日前多伦多教育局举办的一个论坛上,就“网络欺凌”这一话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旨在提醒老师和家长,采取相关行动,尽可能阻止学生或孩子遭受网络欺凌。

网络欺凌(Cyber Bullying)是指使用IT技术,比如电邮、手机、电子简讯、网页来支持有意的、重复的、敌意的行为,比如戏弄、威胁、性骚扰的语言等,或把令人尴尬的照片、短片或声音放上网供人浏览、把别人的是非在网上传开、在网上附和取笑别人、造谣等,都属于“网络欺凌”。

这种行为的特色是难以追查欺凌者的真正身份,导致一定程度的监管困难;同时,信息一经散播,对被欺凌者可能造成巨大和长远的伤害。


网络欺凌(Cyber Bullying)是指使用IT技术,比如电邮、手机、电子简讯、网页来支持有意的、重复的、敌意的行为,比如戏弄、威胁、性骚扰的语言等,或把令人尴尬的照片、短片或声音放上网供人浏览、把别人的是非在网上传开、在网上附和取笑别人、造谣等,都属于“网络欺凌”。 (photos.com)

研究:1/5学生有遭受网络欺凌的经历

根据多伦多大学社会学教授Faye Mishna去年做的一项关于网络欺凌的研究,在大多市33所学校里,调查了分别属于6、7、10及11年级的2,186名学生。发现有21%的学生表示在网上被欺负、骚扰或威胁,即5人中有1人是网络欺凌的受害者。其中27%的学生说自己的名字被提到,看到使自己难受的东西;22%的学生说,网上有关于他们的谣言在传播。

“只要按一下Facebook上的按钮,孩子就可以得到这些造成苦恼的语言,无论是折磨他们的朋友,还是学校的职员,或者教育委员。”Roher说,研究发现,网络欺凌对学校造成毒害性的影响,影响学校的文化、士气及学生的心理。

值得注意的是,84%的父母说,他们的孩子如果在网络上被欺负或骚扰的话,会告诉父母;33%的教师觉得学生会报告教师。但是,只有8%的学生说,他们会告诉父母,3%说会告诉教师。

Roher说,他们不愿分享这些信息,担心父母不会或做不了什么,还可能导致使用计算机或手机的特权被取消。

多伦多公校学生教育委员、安河学生教育委员协会主席吴嘉鸿(Gorick Ng)表示,

网络欺凌是一个较新的现象,教师、职员,甚至家长都对之不甚了解,他们很多人没有上过Facebook、MSN或其他网络欺凌出现的地方,所以没有亲身的体验,这是学生认为成年人干预不会有帮助的原因之一。

据欧盟今年的调查,全球每天都有25万人新加入社交网站,预计到了2012年,此类网站常客会由2008年的4,100万人,倍升至逾亿人。

父母有责任看管孩子的网络行为

不幸的是,很多家长有一个错觉,以为家有计算机,子女足不出户,就不会认识坏人,然而,实际情况并非这样,甚至刚好相反。

Roher表示,父母有责任看看孩子在网络上做些什么,与他们交谈互联网的事,尝试了解他们遇到的问题。

根据Roher的介绍,2007年1月,Dufferin-peel区的一所天主教学校校长在Facebook上被学生以不雅语言攻击,这件事导致一名男生及一名女生被停学3至8日。他们做这些是因为对校长强行推广校服,以及规定上课时要关掉手机等不开心。

监控孩子的上网活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住在多伦多市中心的汪女士对她读9年级的儿子就很难做到每天监控他的上网活动。她说,现在街上很复杂,孩子留下家里已经觉得安全多了。但因为没时间总看着他,儿子有时每天上网2、3个小时。

汪女士说,她使用的办法,是经常教育孩子,目前她对儿子还是比较满意,知道他在网上没有乱交朋友。不但功课完成得好,还帮助管教弟弟,不让弟弟上网时间过长,保证他按时完成功课。


父母有责任看看孩子在网络上做些什么,与他们交谈互联网的事,尝试了解他们遇到的问题。(photos.com)

学校有权对网络欺凌做出纪律处罚

有些学生认为,在Facebook上做的这些是很私下的,不应得到惩罚。有些父母也认为学校无权对此做出处罚。

不过,Roher认为,这些行为影响了学校的环境。“我们有责任及权力做出行动及处罚。自从那次事件后,出现了无数类似的事件,多伦多公校也有。我们要把这作为学习的机会,改变这种趋势,要让父母明白,这是严重的问题。”

Roher说,有多伦多校区主管甚至问他,能否让facebook关闭。

网络欺凌与传统欺凌有所不同,它躲藏在互联网后面,速度及效率都很高,欺凌者相信法律够不着他们,所以不会受到惩罚。

Roher表示,在Facebook上发表言论不是私下的会谈,而是很公开的,就像一个永久性的纹身。他说,当申请奖学金或工作时,大学、学院或商业机构会使用Google在网上查询申请人。从法律的角度看,在网络上留下言论也可能有问题,比如造成诽谤等。政府的立法规定,在学校外的行为,如果对学校的环境造成影响,学校有权做出纪律处罚。

遭遇欺凌需要行动

Roher建议,如果在网上看到了骚扰、威胁的语言,不要回答。把有关的信息复制下来,交给校长或你信任的成年人。要把电邮地址、时间、欺凌者的化名及其欺负性的言论等尽量多的信息储存下来,这对查出肇事者有帮助。

还可以做的是,改变电邮地址、账户、用户名,甚至你的电话号码,向互联网站或你的互联网公司投诉,或者告诉警察。

吴嘉鸿也提供了2个求助办法。一是孩子求助热线(Kids Help Phone :1-800-668-6868),由经过认证的调解人在电话上提供匿名的辅导,年轻人可以讲出他们的问题,不用担心被人称作“打报告的人”。二是学校里的同龄人调解计划(Peer mediating programs),它给受害人提供一个安全和关怀的地方,年轻人可以互相谈论他们的问题。

停止网络欺凌应从源头解决

Roher表示,网络欺凌确实对学生造成影响,还可以传播。它影响学生对学习的信心、态度,还会影响健康,所以值得用各种方式来保证良好的校园环境。

吴嘉鸿则认为,教育公众,让社会对网络欺凌有更多的了解很重要。更重要的是,要教育那些欺凌者,很多欺凌者是因为有个人的麻烦,才去欺凌别人。需要让他们明白欺凌他人是坏行为,让他们知道,有其他的方式可以让他们发出自己的声音。

停止网络欺凌不能只去关心受害者,也应从源头解决问题。他说:“我们的系统在这些方面还有很多需要改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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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欺凌”悲剧频传

网络欺凌现象已经不是仅仅出现在加拿大,现实生活中针对未成年人的校园暴力行为,正大量地向虚拟网络世界转移。随着实时信息、博客和其他网络交流方式的普及,以青少年群体为目标的“网络欺凌”现象也变得越来越普遍,这一行为正显示出比现实欺压更大的危害性。

专家指出,网络欺凌会对青少年造成极大的心理阴影,这种心理负担甚至会超过现实世界中的欺凌,这一行为导致受害者自杀的案例尽管听起来十分极端,但是这些例子在全世界范围内都绝非罕见。

在美国,弗蒙特州一名13岁的男孩在网络上受到同学的教唆自杀身亡;密苏里州一名49岁的妇女在交友网站MySpace上以一个虚假男孩的身份向一位13岁女孩大献殷勤,骗取女孩信任后将其抛弃,导致这名女孩在卧室的壁橱中自缢身亡。

在日本,调查显示10%的日本高中生曾经收到来自电子邮件、网页、博客的骚扰和威吓。日本埼玉某市立中学的一名14岁女生去年10月在家中上吊自杀。她留下遗书谴责自己的朋友,并称“我要报复,我决不饶恕(在网上)说我坏话的人”。

英国柴郡一名15岁的女孩梅根‧格兰因在Bebo社交网站上受到别人的恶意中伤,不堪网络欺凌而服用过量止痛药自杀。她的父母发现她时,这个还很年轻的生命已经永远地离开了。

英国南部萨顿市一位年仅13岁的男生,因自己受辱的经历被同学在Bebo社交网站上曝光,同样选择了轻生的道路。

由此看来,网络欺凌已经成为互联网时代全球各国都要面对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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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少女被判罪 网络欺凌获刑第一人

8月21日,英国一名十八岁的少女凯莉‧赫顿因为在社交网站Facebook上张贴死亡恐吓,成为英国因在社交网站上进行网络欺凌而被判监禁的第一人。

伍斯特郡刑事法庭裁定凯莉恐吓骚扰罪名成立,判处她进入青少年教导所三个月。此外,法院还对她发出了限制令,规定她在五年内不得以任何途径接触受害人艾美莉‧摩尔,包括通过互联网的联络和现实中的接触。

在法庭上,法官了解到,过去四年来凯莉一直滋扰与她同龄的同学艾美莉‧摩尔。此次,凯莉‧赫顿更是变本加厉,在社交网站Facebook上进行恐吓,威胁将杀死艾美莉。而在发出死亡威胁的两 天之前,凯莉‧赫顿在酒吧碰到艾美莉时也曾对她进行威胁。

英国反青少年恃强凌弱慈善机构“打击欺凌”的负责人埃玛‧简‧克劳斯在案件判决之后表示:“对这名参与网络欺凌的18岁女孩的判决在英国类似案件中开创了一个重要的先例。”            

如何从法律的角度制止网络欺凌行为,已经成为各国法律界不得不面对的一个新难题。在美国,阿肯色州、新泽西州、俄勒冈州等13个州已经制定了遏制网络欺凌的相关法律。加利福尼亚州政府也于2009年推出了反网络欺凌法案。

不过,也有专家指出,这些所谓的反网络欺凌法律只是在原有的反欺凌相关法律基础上,把“网络欺凌”的内容加入其中,缺乏针对性,并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而且,在许多针对青少年所实施的网络欺凌的惩处中,许多都是勒令欺凌他人的青少年退学或给予其处分,像英国法院此次对网络欺凌者判处刑罚的还确属少数。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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