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儿盟促修法 媒体网路膻色腥增罚则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2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丽婷台北1日电)儿福联盟今天表示,推动儿少法修法,让违反电脑软体分级的业者,及刊登暴力、色情等内容的网路与新闻媒体,对儿少造成影响者,都应有法可管。另应成立跨部会工作小组监督。

壹传媒“动新闻”以模拟动画手法,重现儿虐、性侵等案件犯罪细节,引发各界争议。儿童福利联盟研发处组长李宏文受访表示,动新闻的作法与现行“电脑网路内容分级处理办法”规定不符,且分级处理办法没有罚则,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在无法可罚下,只能采劝说方式。

李宏文指出,经济部修正的“电脑软体分级办法”今天上路,但儿童及少年福利法相关条文尚未修法,即使网路新闻或游戏软体业者违反现行分级规定,在法令不完备的情况下,仍不能开罚。

有鉴于此,李宏文表示,儿福联盟提出的“儿童少年福利法”修正草案,对于电脑及游戏软体部分,增列电脑及游戏软体应分级管理,且主管机关(经济部)应进一步订定“电脑及游戏软体分级管理办法”。

李宏文指出,修正草案规定对于没有标明为限制级等标示的业者,可开罚1到10万元,并得按次处罚,且违反分级规定者可处3到25万元,可按次处罚。

儿童少年依赖网路频繁,为确保上网安全机制,儿盟也在修正草案增订行政院成立跨部会工作小组,办理网路分级标准等级评定及检讨、推动过滤软体、儿少网路内容及行为观察等事项。

另外,李宏文表示,修正草案增订凡是经NCC告知网路内容有害儿少身心健康或违反业者自律规范,且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的网际网路平台提供者,应主动采取限制儿少浏览措施,否则可开罚6到30万元。

李宏文举例,像是动新闻虽在网路上提醒部分新闻未满18岁不能点选,但儿少点选仍可看到内容,媒体只尽到告知义务,

在新闻媒体部分,修正草案增列,新闻报导不能描写犯罪、自杀、暴力等有害儿少身心健康内容,违反者可开罚3到15万元。

李宏文表示,希望4日前完成立委连署,正式提案审议,尽快完成修法,为孩子阅听权益把关。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