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谨申质疑廉署严重滥权

销毁截取通讯记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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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黄静荣香港报导)《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实施2年多,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主席涂谨申,就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胡国兴,在2007年周年报告中披露廉署人员违规,于13日召开记者会。报告指截取法律专业保密权个案的摘要记录,在胡国兴两度致函廉署专员汤显明,要求保存摘要记录下仍然被销毁。涂谨申质疑廉政公署的查案手法,指现在廉署存在严重的滥权问题,出现问题时集体卸责,结果不了了之。

记录在要求保存下被销毁

涂谨申指,廉署截取通讯,非法获得法律专业保密资料,胡国兴在07年12月10、11日内,先后发信给廉署专员汤显明,要求廉署保留两宗摘要记录供调查,指在08年2月14日给廉署专员的信,已通知保存相关记录。同年3月18日胡国兴到廉署要求查察摘要,但获悉摘要已被销毁。查实,廉署在收到专员来信的翌日已将有关资料销毁。 胡国兴在08年4月8日去信廉署专员查问销毁原因,根据政策销毁期限,两份摘要应在07年12月底才能销毁,但半年后,08年5月14日,廉署专员汤显明才回复,指两个摘要已分别于07年12月11、13日及07年12月12日被销毁。

销毁摘要不提解释

同年11月,廉署职员在早上听到涉及法律专业保密权资料的通话后,仍继续截听了逾20次通话,在通告上级后停止截停。胡国兴在报告中质疑,廉署为何销毁这些摘要而不提供解释。并在政策容许的规限之前将其全部销毁。若保存了摘要,可确定这个案的终止截取是否确实。对于谁是决定终止截取的人、何时下决定,以及下决定时,是否不知道有涉及法律专业保密权的第二次通话等问题,他指,档案的记录亦令人困惑。

政治监听及监控是危险

涂谨申表示,法律界普遍相信,当廉署要告一个人,被告人要找律师,廉署想知道律师怎么帮被告打官司,会偷听被告和律师的对话,甚至现场录音等,务求知晓律师打官司的策略。他又说:“政府可以用一个保安理由,比如什么领导人访港,政府要监听5千条电话线等,最起码应该说明一个监听围,但政府并无告知。”他表示,政治监听及监控是危险的。

涂谨申又说:“法律专业保密个案2,问题就更加确认、强化廉署是如此离谱。胡国兴的意思写得很清楚要保存所有档,但翌日全部被销毁。据政策显示,销毁摘要期限是12月底。胡国兴10日发出的信明确指明,不要销毁摘要,但廉署于11日就销毁摘要。”

内部互相推责无视法纪

涂谨申指个案3,明显就是听律师答辩的策略,“11日给信12日就销毁,明显是即时毁尸灭迹、死无对证。而且廉署内部互相推责。不把法律放在眼内,种种事件反映廉署可以无法无天,它想做什么都可以了!”又指,廉署互相推卸责任,并用销毁的方式,使外力不能监察,不能追究谁要负责,没有人需要负责,最后就是不了了之。廉署现在的作业状态,他形容是很恐怖和令人担心,滥权的成分很高。

最后,他要求胡国兴就这份周年报告向立法会报告,使立法会可以进一步讨论怎样去监察廉署,使廉署作出系统性的改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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