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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韩法院裁准双龙汽车托管案 

2009-02-06 22:12 中港台时间|02-06 09:2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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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6日讯】(据中广新闻报导)南韩“首尔中央法院”今天裁定同意南韩“双龙汽车”所提出的托管案;首尔中央法院日前提名双龙汽车的常务董事“朴永台”,与“现代汽车”的前海外部总经理“李裕一”,做为法院指定的共同管理人,代表法院接管双龙汽车。

双龙汽车之前财务出现重大危机,有破产可能,首尔中央法院表示,与其让双龙汽车破产,不如支持它重整;首尔中央法院已经向双龙汽车的最大债权方“韩国产业银行”通报了这项决定。

据南韩媒体报导,“朴永台”与“李裕一”在进驻双龙汽车之后,将用四到六个月的时间,制定复苏重整计划,而法院已经批准了它们的重整计划,对双龙汽车的全面拯救工作,就此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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