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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推广贸易费 16日起纳入网路缴纳系统

2009-03-10 16:11 中港台时间|03-10 03:3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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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卞金峰基隆市10日电)基隆关税局今天指出,为提供纳税义务人全年无休的线上税费缴纳服务,自16日起,将“出口推广贸易服务费”纳入网际网路税费缴纳系统。

基隆关税局从95年2月起提供纳税义务人可透过网际网路缴纳各项税费,内容包括进口关税、营业税、货物税、烟酒税、健康福利捐、进口推广贸易服务费、滞报费及滞纳金,同年4月再增加海关征收规费规则的各项规费项目,但出口推广贸易服务费一直没有纳入网际网路税费缴纳系统。

为此,经过关税总局多次的研议,将自今年3月16日起,开始将出口推广贸易服务费纳入缴纳系统,以利民众缴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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