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维权报导一:花楼街南二片拆迁在 即 小巷内被装多个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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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7日讯】(民生观察) 注:民生观察近日收到一组有关武汉拆迁、访民的文章,从今天开始,我们陆续将这些文章刊出。

2009年3月11日星期三,这是武汉市花楼街南二片居民自发的法制学习日。每到星期三的晚上,居民们就会自发地聚集到这里学习探讨法律知识。奇怪的是这样的普法活动怎么就成了地方政府的心病?会不会和拆迁有关呢?

武汉市花楼街南一片恐怖拆迁的阴霾还未散去,花楼街南二片又要面临拆迁。近两天小巷内的电线杆上忽然装上了多个摄像头,他的用意何在呢?这不由让人联想起当初的红胜幼儿园(拆迁办的办公楼上也装有多个摄像头,镜头直指维权群众)。恐怖的气氛又一次笼罩了花楼街上空。大批大批的警察、成群结队的黑道混混、被砸得稀烂的门窗、一次接一次的纵火、被打得头破血流的老人,还有那半夜里凄惨的呼救声仿佛就在昨天。为了不让悲剧重演,为了在拆迁过程中少受不法侵害.人们又一次聚集在一起拿起法律武器,抱团维权。有了花楼南一片失败的经验,花楼南二片的维权会做得很好。

拆 迁 须 知

从花楼街南片整个拆迁来看,都是举着“旧城改造”的旗帜,都是喊着“造福于民”的口号,他们用的诉求工作组,民政救助组,代办拆迁公司等等方式。其实质他们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利益集团,所采用种种手段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低价收购房屋的所有权,为开发商降低拆迁成本,从中获取暴利。

各位居民广大群众同志们:我们只有拿起法律武器,识破他们的种种伎俩,才能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而获得最高利益,下面请各位居民广大群众注意以下几点:

一、不论谁上门动迁必须挂牌上岗,并要出示身份证。被拆迁居民将身份证和挂牌进行对照,要作一一记录,在拆迁的协商中,如果有条件的把上门接待的人要录音录像,如果你受到威胁恐吓及涉黑涉暴的逼迁时,你就有真凭实据,向上级部门投诉反映情况。

二、不论谁上门动迁,必须要拿出开发商的授权委托书。必须注明授权的事项及范围,说通俗点就是接受委托的单位和个人能当开发商多大的家。

三、不论任何部门动迁,首先请他们拿出拆迁许可证。如果拆迁许可证写的是“旧城改造”项目我们就依法享有“拆旧房,还新房”的权利。(就地还建)

四、不论谁上门动迁必须拿出他曾经动迁的业绩证明。我们坚决抵制涉黑涉暴的野蛮逼迁。

五、“旧城改造”的性质必须定性。如花楼街南二片的拆迁实属商业开发,根据民法第四条规定,任何民事行为必须遵循自愿、公平、公正、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而不应有涉黑涉暴的拆迁行为。

六、注意两种经济适用房的安置规定:一种是偏远地区的经济适用房,另一种是中心城区的经济适用房(即双竞双限房),两种房的性质是一样的,即五年之内不能出租和出售,五年以后第一回购人是政府,他要收取收益款的百分之五十五。

七、签协议时必须由建设单位和被拆迁人当场盖章签字,被拆迁人必须拿一份保留。双方签订协议书后,被拆迁人如果是货币补偿就要按货币安置金的总金额保留协议书一份,以便购房时作为免税的凭证。暗楼,违章建筑及其它附属物达到高一米七都要进行货币补偿(应依据区位价+重置价),千万不要忽略这一点,以免上当受骗,悔恨终身。

八、花楼街南二片通过招投标,由和记黄埔旗下的自力公司取得了开发权,即花楼南二片以759万/亩折算成人民币11860元/平方米(这是2005年竞拍出让金的价格)而现在是2009年了,每平方米的出让金又是多少呢?请各位居民广大群众算一算,在这里要特别提醒私房主及有产权的居民,你们房屋所占的土地是你们老一辈用钱买来的,在这次拆迁中,除了房屋给予货币补偿外,别忘了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也要进行变更,并要给予货币补偿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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