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企业贷款 负责人将须连保

人气: 3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3月1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蓝钧达/台北报导〕金融海啸造成企业经营困难,银行授信呆账风险提高,银行高层指出,考虑将来所有贷款案均要求公司负责人担任连带保证人,否则不予拨款。

负责人应对公司展现信心

茂德三十亿元联贷案,因为董事长陈民良不愿担任连带保证人,因此可能胎死腹中,也让银行重新思考公司负责人连带保证的必要性。合库副总经理周叔璋表示,其实动辄几十亿元的贷款,就算还不出来,连带保证人也不可能代公司偿还,但担任连带保证,对于银行来说,是负责人对公司信心的展现。

台企银授信高层甚至考虑,将凝聚银行共识,将来联贷案会要求负责人必须连带保证后才会拨款。不过,银行高层坦言,实际的执行上,需要多数银行同意,否则只要有银行不愿配合,企业仍有操作空间。

银行也知道,公司负责人不见得有资金能够偿还企业借款,所以要求连带保证也不是为了债务,主要是希望负责人能展现对公司的信心,“如果老板都没信心,要银行怎么放手借钱?”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