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事件(七)

麻生:中国民企维权第一案──陕北油田案

未来中国大学学生 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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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4日讯】背景简介

陕北油田的油藏是蜂窝状的,象一块摔得粉碎的玻璃,规模小而散,油层低渗透,开发难度大,开采成本高,风险大。陕北的地质条件决定了陕北油田不能象大庆油田和克拉玛依油田一样大规模成片开采。大国营公司经营效果不好。

1994年,中石油同陕西省政府签订《4.13协议》,划出1080平方公里让陕北各县自行开采石油,支援地方建设。陕北两市十五县随即招商引资,由各县钻采公司同投资者联营打井采油,并签订了合同,履行了合法手续,第二批民营资本大规模进入陕北开发油井,民营采油公司应运而生。

为了达到市场垄断的目的,中石油瞄准了迅速发展的陕北石油,欲将陕北油田收归名下。在生产经营以及市场方面,国营公司明显处于劣势。但是中石油发挥他们在官场中的优势——作为中央企业,当然想拿中央撑腰,于是企图通过中央行政的力量,将陕北地方国营、民营油企一网打尽,全部收编在中石油的旗下。

从1999年开始,中石油公司不断向中央有关部门反映油田混乱状况,要求收回油田,收回油井。中石油列举了诸多理由包括私营企业经营不善,污染环境等。由于中石油告状声越来越烈,国家13部委以联合调查报告的形式,下发了1239号档,要求陕西省政府收回油井后归并到中石油长庆公司。

陕西省政府主动毁约暴力回收油井

2002年9月11日,国家经贸委、监察部等有关部门到陕西,要求立即收回原招商引资联合开发油井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收益权。

陕西省政府石油整顿办公室给榆林市政府所发(2003)003号文即《关于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收回联营单位油井收益权的紧急通知》指出,“为了实现省政府确定和省内地方企业重组的目标,彻底收回联营单位所打油井的收益权,2003年6月14日,榆林市政府所发榆政发[2003]55号文,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对油井实施接管”,“先接管后清算,一次清算,一步到位原投投资者彻底退出,”“公、检、法、司要切实肩负起维权护法的职责,要为收回’三权’工作保驾护航”。

2003年5月,靖边县政府从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等其他部门抽调的1600名工作人员进驻民营投资人油井,6月7号将民营油井投资人及井场工人赶出井场,强行接管了民营油井。强行驱逐了民营石油商后,目前在陕西只有中石化的长庆油田以及陕西延长油矿管理局开发石油的资质。

开发陕北石油资源的邀约,是由政府主动发出的。民营企业踊跃投资,一是看好利润前景,二是对政府招商引资政策的信任。正当民营企业承受了风险成本,开始能将利润预期转变为利润现实的时候,公权力的信誉出了问题。地方政府主动毁约,以强制驱逐民营投资人,对拒不服从者,施以暴力,抓捕监禁。

陕北地方政府主动毁约,“先接管后清算,一次清算,一步到位,原投投资者彻底退出”的做法,遇到不少油井钉子户的抗拒,民营油井钉子户用什么手段来抗拒呢?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如此大的冲突,迄今还没有报导称出现了流血冲突。也就是说,陕北石油商们与人类历史上的商人阶层一样,不习惯于走街头政治之路,而是采取了商人最习惯的冲突处理方式,组成压力集团,以和平方式斗争,求助于舆论、上访、谈判和司法救济,这些活动中最为核心的,就是联合起来提起集体诉讼。俗称油老板的石油商们还是希望走司法调解的诉讼之路,与政府进行对话与沟通来解决问题。

2004年7月,冯秉先、冯孝元等原石油投资人与何伟(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九虎等9名学者、律师,分别召集定边、靖边县部分原石油投资者和油区群众在靖边县城和青阳岔镇开会,强调收回油井“三权”违法的,侵犯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纠正。会后,北京致远、杰通等4家律师事务所多名律师受靖边部分原石油投资者委托,赴榆林市各产油县进行调查取证,形成了《关于陕西省靖边县民营石油油井被地方政府收回的律师调查报告》。

同时,民营石油企业聘请的律师团于2005年5月20日和5月25日先后两次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的“榆林市、靖边、定边两县投资人状告陕西省政府、榆林市政府、靖边、定边两县政府行政起诉状”,均被陕西省高院拒绝。拒绝的理由,一是该政府行为为抽象行政行为;二是该案件政府正在处理。

2005年5月25日晚,目前为止中国最大行政诉讼案“陕北民营石油企业回收案”的诉讼代理律师朱久虎在陕西榆林市靖边县被当地警方带走。律师、诉讼代表6人被捕。榆林市警方彻底毁坏了设在榆林市靖边县的“律师办公室”,抢走了电脑、档等全部办公用品及物件。

2005年9月19日,迫于国际国内舆论压力,释放了朱久虎律师(取保候审)。次日,病重的冯孝元(64岁,关押4个多月)、王世军、刘廷发,获准保外就医。后又有马启明、马成功取保候审,至此,共释放6人。冯秉先被判刑三年,罪名是组织非法抗议活动。于2007年12月获释。

在这起油田案中,官方不但视民众利益于不顾,甚至肆意抓人,2006年1月22日出版的香港亚洲周刊的一篇相关报导称,地方政府粗暴执法、野蛮践踏人权、公然挑战宪法和法治,这都严重毁损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形象。从2003年收井,到后来的单方面定价强制补偿,陕北政府抓捕关押投资人已是常事。延安的安塞县一次抓捕48人,捆绑、公审,无异于土改和文化大革命;靖边县投资人任光明等人,是被公安从看守所拉出来戴着手铐脚镣被人强按手印接受了仅有油井开采投资的20%补偿。

编者评论:从这个案例里,我们可以看到清楚的脉络──一个政权如何以白纸黑字与民众签约,诱使民众投入资金开发油田,然后再以一纸行政命令片面剥夺人民高达七十亿人民币的投资。这是一个什么政府,流氓行为如此公开。在强占民产的执行过程,这些民间企业的业主们,历经威逼、囚禁,到逃亡离家,艰辛维权过程,他们被侵夺财产的直接人数,高达六万人!有人因此负债数百万人民币,这辈子不指望能够清偿。

陕北油田案是民间维权的丰碑,虽然失败,但证明了中国法律已死,依法维权毫无出路。

参考资料

李和平律师分析陕北油田案:
http://epochtimes.com/gb/5/10/2/n1072370.htm

中国民企维权第一案:
http://epochtimes.com/gb/6/8/1/n1406460.htm

透析陕北油田案(上)
http://epochtimes.com/gb/5/10/12/n1082984.htm

透析陕北油田案(下)
http://epochtimes.com/gb/5/10/16/n1087304.htm

陕北民间油田案维权风云再起:
http://epochtimes.com/gb/8/11/19/n2334110.htm(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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