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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委:ETC省小钱花大钱 高公局:省时省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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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汪淑芬台北15日电)国道电子收费ETC已上路满3年,立法委员今天在立法院交通委员会批评建置ETC省了小钱却花大钱,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长李泰明则说,ETC达到省时省能功效。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天安排交通部报告“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建置及营运检讨”。

国民党立法委员罗淑蕾指出,政府给经营ETC的远通电收委办费,一年新台币5亿元,但现在只减少400人的人事费用,省了小钱却花费更多,委办费用应该调降。

高公局长李泰明表示,将来全面实施ETC后,每年节省的人事成本达11亿元,此外,ETC的效益主要还是在省时及省能,从民国95年2月10日到98年3月31日,通过的小型车及大型车共3亿3400多万辆次,节省时间1亿6700多分钟,换算成时间价值4亿1200多万元,节省燃油405万公升换算成燃油价值1亿100多万元,再加上减少二氧化碳排放9545公吨,节省回数票印制费4500多万元,总计效益价值达5亿5000多万元。

罗淑蕾还批评使用ETC必须安装的OBU设计不美观,应开放更多业者可以参与设计,同时不该向消费者收费;国民党立委杨仁福也认为,最好免费提供OBU,提高ETC使用率。

对于OBU免费问题,李泰明说,当时招标规范中,OBU就是由使用者付费,业者并未列入财务计划中。

国民党立委杨丽环以日本ETC便宜、方便,假日还有减价的例子,建议交通部参考国外的做法,让国道全面实施ETC的时程提前。

交通部长毛治国也允诺检讨国道全面实施ETC时间,并在两个月内提出报告。

交通部指出,目前使用电子收费的比率为32.43%,根据高公局和远通电收签订的合约,国道全面实施ETC的时间是10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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