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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下载24首歌 少妇得赔192万美元

2009-06-19 12:15 中港台时间|06-19 01:5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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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9日报导】(中央社明尼阿波利斯市18日法新电)在一项高度受瞩的数位盗版案件中,明尼苏达州一名非法下载24首歌曲的32岁妇女,被判赔偿192万美元。

这位有4个小孩的单亲妈妈洁美‧汤玛斯-拉塞(Jammie Thomas-Rasset),必须为非法在网路上透过Kazza软体下载歌曲负责。

陪审团只花了不到5个小时就做出判决。

陪审团命令洁美偿付192万美元,亦即每首歌8万美元,给Sony BMG等6家唱片公司。

洁美早在2007年10月就被定罪,被判罚22万美元,不过法官以“不成比例”、“欺人太甚”为由推翻判决。

美国唱片业协会(RIAA)和唱片业者都曾控告民众非法在网路上下载或分享音乐,一般和解金额都在3000到5000美元之间。

洁美是被告者当中第一个拒绝和解、宁愿诉诸法院的人。

去年12月,RIAA表示将停止控告网路非法下载者,转向要求网路服务商采取行动。

RIAA自2003年以来,已控告了3万5000人之多。(译者:赖秀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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