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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波大研究生非法下载30首歌 判赔67.5万美元

2009-08-01 15:15 中港台时间|08-01 13:0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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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日报导】(中央社波士顿31日美联电)承认非法在网路下载、分享音乐的波士顿大学(Boston University)研究生提南波姆(Joel Tenenbaum),今天遭美国联邦陪审团判处赔偿4家唱片公司67万5000美元。

来自罗德岛州普罗维登斯(Providence)的提南波姆,在法庭上承认下载并散布30首歌。陪审团唯一的任务是决定唱片公司该获得多少损害赔偿金。

根据美国联邦法,每首被侵权的歌曲,唱片公司有权获得750美元到3万美元不等的赔偿金。然而,陪审团若认为被告蓄意侵权,法律允许每首最多判赔15万美元,换句话说,陪审团最多可判提南波姆偿付唱片公司450万美元。

陪审团实际裁定,25岁的提南波姆的行为属蓄意侵犯著作权,因此命令他每首非法下载歌曲需偿付2万2500美元。提南波姆的律师今天稍早曾请求陪审团,透过判处最低罚款来向乐界“传达讯息”。(译者:中央社蔡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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