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专员指机电署执法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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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8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香港去年发生连串升降机事故,申诉专员公署主动调查机电工程署监管升降机安全的制度后,发现05至08年间,每年均有过万宗迟交升降机检验证明,但署方4年来只发过2次催交通知书,另外又有署方职员无向上级汇报调查结果,令违规个案不了了之。申诉专员批评机电署“制度松散、执法不严”。

去年公屋升降机接连发生钢索断裂事故,申诉专员主动调查,昨日发表报告。报告指出,虽机电署在连串事故后已加强巡查及监管,但欠缺清晰维修标准,未能解决问题。

法例规定,升降机要每年检查,承建商若过了5星期仍未交检验证明,机电署便可发信催促。专员发现,在05年至08年期间,每年均有约1万5千宗升降机逾期交证明书个案,但机电署4年来只发出过2次通知书,其中一封更迟了3个月才发出。

工程师未汇报 个案不了了之

报告又指出,假如有承建商在12个月内接到3封警告信,机电署便要将该承建商转介纪律审裁委员会跟进。但专员发现,在06及07年,机电署曾向一承建商发10封警告信,但负责个案的工程师并未有向上司汇报,个案其后不了了之。专员又发现,该10封警告信中,有5封原来是错误发出,却有另外4封漏发。

申诉专员黎年形容机电署对升降机维修的监管制度,是“制度松散、执法不严”,不排除去年底连串公屋升降机事故,与巡查不足有关。他指出,监管升降机安全不单是机电署的责任,业主及使用者均有责任监察,需向机电署报告情况。大厦的业主立案法团,亦要注意是否只依据价低者得的标准挑选承建商,或者没有定期监管承建商。

申诉专员公署提出13项改善升降机安全规管制度的建议。而机电署昨日表示,会全面落实专员提出的改善建议,其中6项,包括监察承建商表现及跟进检验升降机进度,在过去7个月已经实行,而其余措施就会在年底前推出。署方又考虑修例加强制裁与罚则,以及引入升降机工人注册制度,提高维修保养水平。

巡查人手严重不足极危险

去年年底,大埔富善邨发生严重升降机意外,一部升降机由十多楼坠下至地下,其后发现升降机的8条缆索中有7条断裂。曾跟进该宗事故的立法会议员郑家富表示,机电署就连发警告较简单的程序也做不好,巡查人手又严重不足,令升降机安全处于极度危险地步。他促请机电署从速改善现行机制,以免成为“无牙老虎”。

淘大花园业主委员会联会主席叶兴国则对媒体表示,希望机电署加派人手巡查,巡查次数亦应由每年一次增至每半年一次。他又说,业主亦需尽本分做好升降机维修保养,以保障住客安全。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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