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赠与

台放宽夫妻赠与 3千万房地税差900万
台湾财政部3月2日最新公告的解释令,解决了夫妻赠与后出售适用新旧制与成本认定的问题,大幅放宽规定,房地合一新制上路前取得、上路后赠与,出售时可用旧制(土地增值免缴资本利得税),即使是新制上路后取得,也可以最先实际取得价格为成本。试算夫妻赠与3千万元房地,若日后原价出售,最多可省下900万元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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