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拓否認竊取中國公司商業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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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曉宇綜合編譯)4月15日,力拓公司在倫敦舉行一年一度的股東大會,胡士泰案再次成為討論的焦點之一。股東們指責力拓拋棄了胡士泰,甘願讓他和他的三名屬下受到嚴懲。力拓執行長艾博年在對判決結果沉默了1個月之後不得不澄清立場,稱公司從中國鋼企處獲得的信息根本不是商業機密,而且取得信息的方法也絕對合法。

據悉尼晨鋒報的BusinessDay報導,艾博年說:「不同國家對商業機密的定義不同,對何為正當的市場信息的看法也不同。但非常清楚一點的是,力拓永遠也不會要求員工去做任何我們明知是違法的事情。」艾博年表示,他並不知道中國如何定義商業機密。

上月底,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前力拓中國區僱員胡士泰10年有期徒刑,他的同事王勇獲刑14年、劉才魁7年、葛民強8年。他們被控竊取商業機密罪。艾博年表示,他無法對商業機密罪行做任何評論,因為審判是閉門進行的。而且法院的判決依據僅僅是兩家國有企業的證詞和一份由國家機構中鋼協提供的報告。

上海法院檢驗力拓所獲商業資料,並宣稱這些數據為「商業機密」的兩家鑒證中心,一家從屬於中國科學院,另一家是國營企業。其中一家指稱胡士泰2008年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詢問劉才魁有沒有受到中鋼協的66號文件,並告知劉才魁刪除其上的一個鋼廠名字,因為那屬於敏感信息。調查人員在劉才魁的辦公桌上發現了萊蕪鋼廠傳給他的該文件副本。檢方此舉對力拓的銷售策略有直接影響。

胡士泰還被指稱6月8日與首鋼高管譚以新會面,之後6月17日譚以新向王勇透露了中鋼協與巴西淡水河谷的談判情況。中方稱這一信息被傳給胡士泰,胡士泰又傳給更高層的經理。不過,胡士泰完全否認這項指控。

鑒於中國的行政、司法系統和商業都被共產黨控制,民間又缺乏真正的獨立監督機構,人們懷疑胡士泰一行被捕被判刑實際上是各方利益衝突的結果。

力拓主席普萊西斯(Jan Du Plessis)稱這些評估都是錯的。普萊西斯稱力拓在中國的業務接受了獨立的、徹底的和有證據的調查,並沒有發現在中國的業務有任何不當之處;澳、美、英的金融監管機構正在對力拓是否違反商業保密法進行調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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