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京生:就陳光誠事件的證詞

——2012年5月15日於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委員會

【大紀元2012年05月17日訊】1993年9月份,我被提前半年釋放。這釋放的同時附帶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條件,按中國的法律叫做管制。時間延長到1994年3月29日15年刑滿時,才可以解除管制。

我出獄後從事了以下的工作:
一.幫助受政治迫害的人和組織徵求捐款;
二.購買銀行股份準備提供轉錢的方便;
三.計劃為工人組織獨立工會;
四. 計劃為藝術家們組織非政府的公司,免除藝術家們受政府剝削的困擾
五.協助發行10億元國有企業股份,並在獲得暴利後以事實證明政府操縱股市剝削股民。

1994年1月,我與美國國會議員克利斯朵夫.史密斯在北京的一家餐館裡就推動中國的人權和民主的主題進行了3個小時的會談。後來我得知,史密斯議員向當時的美國國務卿克里斯多夫建議,在克里斯多夫來北京訪問時與我會見。

1994年2月27日,我和美國國務院助理國務卿沙特克在餐館中私下會面。他向我詢問在下個月國務卿克里斯多夫訪問中國時,是否願意和國務卿見面討論中國的人權事務。他提到了美國議會中關於人權與貿易脫鉤的爭論,也提到了這次會面可能具有的風險。

我認為如果我的意見能有效果,阻止美國在中國人權事務上倒退,我願意冒這個風險和國務卿先生見面。他提到我的意見被克里參議員帶給克林頓總統,已經對建立自由亞洲電台產生了正面的作用。他希望我的意見能給國務卿先生幫助。我們就此商定了在克里斯多夫國務卿訪問期間會談的一些細節。

過了兩到三天的一個早晨,一直負責監視我的警察來到我家裏,說是他們領導要找我談話。之後,他們把我帶到了十三陵水庫附近的一個渡假村旅館,說是讓我在此休息等待他們的領導。我詢問談話的對象和內容,他們一概以不知道回答。

第二天來了一位自稱代表最高當局的高級官員。從他很隨意的趕走公安局的警察和我單獨談話來看,他的身份應該是真實的。從他談完條件後要離開半小時,然後回來作答覆來看,應該有更高級的官員在附近監聽,並作出決定。

談話一開始他就說明這是個談判,有事情需要我幫忙。他說:我知道你和美國的國務卿約好了見面,也知道你的觀點;我們無法改變你的觀點,也不想改變你的觀點;但是希望你不要和美國的國務卿見面。

我說不行。我既然和人家約好了見面,就不能不遵守諾言。

他說我們可以和你交換條件。「我們知道你要做的事情,你只要不和美國國務卿見面,我們可以答應你要做的事情。」

我說我不相信事情這麼簡單。為甚麼我見不見美國的國務卿就這麼重要呢?為甚麼因此你們就可以答應你們一直都禁止我們做的事情呢?

他說,你可能不知道中美貿易對我們多麼重要:除了那些虛假的數字之外,我們每年真正的利潤有百分之七十來自對外貿易;而這其中的百分之七十來自對美國的貿易,因為美國的市場利潤比較高。你們可能會認為搞掉對美國的利潤我們就會垮臺,這很正確,我要是你們我也會希望這樣做。但是老百姓會因此倒霉,很多企業會破產。你很熱愛老百姓,所以我們估計你會同意我們的條件。

我說不一定。我認為你們垮臺並建立民主制度會對老百姓更有利。兩害相權取其輕。而且將來老百姓的利益會得到更多的補償。

他說你把問題說得太簡單了。你也曾經是我們內部的人,不是不懂政治。你以為真的會鬧到貿易制裁的地步嗎?

我說為甚麼不會?

他說中美兩國的利益決定了,即使貿易制裁也只會是短期的。兩國的企業不會讓它持續到你所需要的地步讓我們垮臺。

我說既然如此你們就沒必要來和我談判。你們也知道我是寧可蹲監獄也不會放棄原則的。

他說這個我們知道。我們比你那些同夥更瞭解你。但是也希望你能再仔細想一想,短期的制裁也要由人負責,現在的最高當局就會因此下台。這就是為甚麼有人想在你身上做文章的原因。這也是我們不得不保護你不出事的原因。

他又說:你可能笑我的謊話編得太低級,可我要告訴你這是實情。你現在處在中美關係的焦點上。你出了事,不管是真是假,這屎盆子就要扣在最高當局的頭上。他下台了,其他人才能上來,所以有人急於利用你出事情來達到自己的目的。達到目的後,他們會很快和美國政府合作解決貿易問題。但是你就沒機會達到你的目標了。這裡邊的利益你應該很清楚。

我說我還是不太相信你們的承諾,我還需要有保證。江澤民下台不一定是壞事,後邊的人也不一定就不願意向我們妥協。

他說你要做的幾件事情我們都答應,你再考慮考慮。我現在出去有點事情,半小時後再回來。

他給我列好在一張紙上的條件,第一條就是釋放政治犯,並且包括了三十五人的名單。其它三條也是我正要做的事情,即:組織工會;建立藝術家自己的公司;購買銀行股份並幫助收轉人道主義捐款。

一個多小時後這位自稱郭姓的官員回來了,問我考慮得怎麼樣。

我說你們答應了沒有用:組織工會要民政部批准;文化公司要文化部批准;購買銀行股份要人民銀行批准。這不是你們司法部門的權力範圍,所以聽上去就像是欺騙。

他說:我再重複一遍我是代表最高當局來和你談判,這些都在我們的權限之內,到時候我會幫助你辦好所有的手續。

我仍然表示難以相信。

他說這樣吧:我們再加一條你可以看得見的條件,除了釋放政治犯之外,在你不違反承諾的前提下,你的人我們一律不抓。他的意思是指所有民運人士。

我說最近抓了一些民運人士,不在你的名單上。這些人怎麼辦?

他說最近抓了的人還沒有進入法律程序。你給我一天的時間,我把他們都放了。明天我們再決定你是否接受我們的條件。明天你可以打電話驗證一下我們是否有能力遵守諾言。

第二天我給幾個朋友打電話,證明那些被抓的確實被無條件也無任何解釋地釋放了。但我仍然猶豫著不准備接受他們的條件。

他顯然很著急,有點失去控制地對我說:你要知道我們承受了很大的風險,我們也向黨內作了解釋。如果你還是不同意,我們只好把你抓起來。這樣正好符合那一邊的目的,你的那些條件也都告吹了。

接著他又補充說:美國人也不是你想像的那麼可靠,最後和新上台的人達成妥協;到時候政治犯照抓,你的事情沒一樣能辦成。你應該權衡一下厲害。把話說得再難聽一些,即使我們將來後悔了,你至少可以得到釋放政治犯的好處,另一派還不一定會給你這個好處呢。

到此我認為他的話可信度已經比較高了。於是接受了他們的條件,並且詳細計劃了我出外治療,並婉轉拒絕克里斯多夫國務卿。我認為我和國務卿見面肯定不會得到這些條件。而美國如果堅持關注中國的人權,也不會取消每年一度的最惠國待遇審查。

當時的條件裡包括克里斯多夫國務卿離開北京後,我就可以返回北京繼續從事我所希望的工作,以及他們執行剩下的條件。

三月二十九日我在濟南時,他們通知我兩件事:第一,我的刑期已經執行完畢,不再對我執行管制,恢復我的公民權。第二,美國國務卿已經離開中國,但事情有一些變化,希望我能夠再到南方玩一段時間,一兩個月之後再回北京。我拒絕了後一個要求,堅持按原有的條件立刻回北京。我認為這樣可以驗證他們是否有能力執行承諾。

兩天後我進入天津到北京的高速公路。但是整個高速公路都已經被關閉了,其中只有我和朋友的車,和四輛包圍我們的公安局的車。到達通縣出口時,有一百多名警察堵住了我們,包括公安局的幾個不同部門的人,還包括安全局和檢察院的人。

一名熟悉的、多日來負責監視我的警察先過來對我說,現在的情況太複雜,他們也搞不清狀況。他讓我不要搞得太殭,他們正在背後做協調。之後,一名不認識的警察過來出示了傳訊證。他們把我和正準備向我交接十億元股票的商人,帶到了通縣的一個製造假古董的公司內。

睡到下午,我聽到門口有熟悉的警察在和別人爭吵。陌生的聲音說:我們得到的指示不准任何方面單獨和他見面。我熟悉的警察說:我們接到的上級指示是必須單獨和他見面,你們無權旁聽我們的談話,這是你們的上級同意的。

然後他們打了電話。之後,熟悉的警察將我帶到了外邊的一家餐館的單間,告訴我:克里斯多夫走後,黨內的爭論更加激烈。另一派不相信美國人,也不相信我沒有影響美國人。他們堅持按共產黨的專政理論處理我,不認為應該遵守協議條件,否則就是喪失了黨性和原則。他們的上級正在處理這個矛盾,需要我再耐心一些。我說我不知道他們內部的事情,但我的耐心有時間限制。

到第三天我正式通知看守我的警察:按刑事訴訟法,傳訊不能連續超過三天,除非他們能拿到逮捕證,否則我到晚上將自行離開。他們說你等著,我們馬上去檢察院拿逮捕證。

到晚上我問逮捕證拿到沒有。他們回答說沒有。檢察院不給逮捕證。但是拿到了公安局出具的監視居住證,這個不需要檢察院批准。我說監視居住是在自己家裏而且不限制人身自由,只是不得脫離你們的監視。你們現在的措施就是非法拘禁。

他們笑著說你不要想鑽我們的法律空子。我們的法律我們說了算,不能按你們的理解。雖說過去沒有,現在就可以給你創造一個案例;而且因為沒有進入法律程序,通知家屬等等也就不用執行;你現在不享有法律規定的任何權利。從此開始了對我長達十八個月的非法拘禁,而且沒有報紙和電視,沒有和外界的任何聯繫。

就我事後得知的情況,至少到九五年夏天之前,有關釋放政治犯和有關我的人不抓的承諾執行了大約一年。我認為這是解除貿易制裁不順利的原因,也是美國人民仍然關心中國人權的原因。否則江澤民無法在中共的專政理論和貿易之間得到妥協。

從這個過程,我們可以瞭解到中共在談判中的幾個特點。

一.他們只受利益的約束,不受承諾的約束。因為從根本上他們就不承認常識和道理,只承認他們的偉大理想。這和所有的邪教一樣。據此可見陳光誠堅持留在中國是一個缺乏常識的錯誤判斷。而美國政府沒有幫助他瞭解這個常識,給自己帶來了之後的麻煩。

二.中國政府不是一個整體。而是不同的利益集團。他們之間的鬥爭缺乏規矩,國家利益也經常成為他們之間談判的籌碼。某一派的承諾經常成為其它派別攻擊的目標。不遵守協議是經常的事情。美國政府在沒有保障的情況下相信某一派別的承諾,是犯了政治判斷的錯誤。

三.把人質扣在手中再進行談判,是中共進行談判的傳統。在他們的意識形態裡,不擇手段爭取最大利益,是對付被認為不符合他們理想的人們的正當手段。為了利益可以不擇手段,這是他們的正式的理論。把陳光誠交回到中國警察手裡,再一次犯了政治判斷的錯誤。美國將為此付出額外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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