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經濟觀察報》挑戰中共「兩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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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9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金睛報導)9日下午,中共高院高檢出台了「法律嚴懲網絡誹謗」的解釋,這一司法解釋在中國有等同於人大立法的效力,將於9月10日起施行。《經濟觀察報》當日刊發評論,認為匆匆出台的司法解釋,是一種「應景之作」,有嚴重的政治化色彩,是對現行刑法的「褻瀆」,也是對廣大使用信息網絡的民眾的「威脅」。

《經濟觀察報》單挑高院高檢

8月下旬,中南海發起打擊網絡「謠言」的運動,一時間,在中國各地上百人無辜的被公安投入監獄,中共當局的公信力也再度受重創,並成為中國公眾和國際社會間的笑話。在此背景下,中共繼續逆潮流而動,最新的司法解釋出台。

法廣報導稱,最新的司法解釋,將最近的網絡謠言治理運動的大抓捕合法化,並以刑法司法解釋的方式,規定了空前嚴厲的入刑標準。

這份司法解釋顯然代表了執政黨的最高層的意志,但當天晚間,《經濟觀察報》旗下的《經濟觀察網》刊發資深媒體人陳傑人的長文,對其勇敢地提出了系統的批評。

陳傑人認為,這份匆匆出台的司法解釋,不僅具有很強的針對性,而且很大程度上是一種「應景之作」,它對立法原意的突破和隨意擴大犯罪範圍甚至不惜以類推的方式來確立犯罪標準,是對現行刑法的褻瀆,也是對廣大使用信息網絡民眾的威脅。

首先,他認為,這個解釋所規定的「點擊瀏覽5000次或轉發500次」的犯罪標準過於草率。其次,是解釋中對刑法有關誹謗罪公訴標準的「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規定了七個標準,「語焉不詳,無法操作」。

陳傑人提出,即便確實認為在網上起鬨應以刑事規制,也應該由立法機關而不是司法機關來擴大解釋。陳傑人指出,為甚麼這次解釋硬傷重重?皆因這次解釋出台的背景有嚴重的政治化色彩。在這次公安部主導的「淨網行動」中,警察違法類推,有擴大化抓人之勢,而兩高作為法定的制衡機關,不僅不堅守法律底線,反而為公安機關「背書」,這種政治化的司法行為,違反了司法獨立的原則,也違反了法治的基本準則。

他建議,中共人大常委會的組成人員應該盡到立法者的責任,主動審查並否決這份嚴重僭越立法權的違法解釋,或者由公民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審查建議,要求廢止這份解釋。

外界也對兩高的司法解釋提出廣泛的質疑,「在實際操作中,是真相還是誹謗,是惡意還是無意,全由官方說了算,這為當局任意抓人和打壓言論大開方便之門。」

有民眾表示,作為中國最高司法機關,中國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居然推出這種無視基本法律和法治原則的司法解釋,等於是敲響了中國法治的喪鐘,使中國重新倒退到30多年前可以由公安機關隨意抓人定罪的「文化大革命」和毛澤東時代。

《經濟觀察報》浪尖弄潮 風頭蓋過「中國最危險女人」

9月4日,《經濟觀察報》和《財新網》率先報導,經多個消息人士稱,現年50歲,在香港設立兩家公司並持有香港身份證的吳兵,今年8月1日晚在北京西站被帶走,目前與外界失去聯繫超過一個月,據信正在接受調查。

報導引髮香港媒體廣泛關注,香港《信報》指,吳兵被捕的消息從8月初已在境內外因特網傳開,這是首次有大陸媒體報導,特別是財新傳媒總編輯胡舒立與中紀委書記王岐山關係密切,屬下《財新網》、《新世紀》等媒體的報導往往被視為某種風向標。

此前海外多方曾報導,吳兵實際擔任的角色是周永康家族的管家,為周及其兒子周斌非法所得的「黑錢」進行漂白。吳涉嫌的主要罪行有,為周家侵吞數百億國有資產,其中包括用9,000萬元買下陝西榆林中石油的每年利潤27億元的油田;用4,000萬元收購總價值80億元的企業項目,其中包括五糧液、國窖等公司股份。

財新傳媒聯合創始人胡舒立,有「中國最危險女人」之稱,她於1998年創辦《財經》雜誌,並擔任主編11年。期間,她與採訪團隊多次揭露財金黑幕,其中《誰的魯能》一文披露江派大管家曾慶紅家族的貪腐黑幕,涉及數額達700億。」

2013年4月7日,《財經》旗下《LENS視覺》雜誌發表深度報導,揭發遼寧馬三家女子勞教所的殘忍酷刑黑幕。

馬三家女子勞教所位於中國遼寧省瀋陽市於洪區馬三家街道馬三家村,是全中國300餘座勞教所之一。自1999年關押法輪功學員以來,該勞教所不斷地傳出酷刑、性侵害和長時間勞動等內幕,並於2000年被收入聯合國發佈的全球婦女人權報告。

4月15日,隸屬於「財新傳媒集團」的財新《新世紀》刊文《深航舊人李澤源受審》,再次曝光深航資金黑幕。這兩件事情的背後都涉及中共人大委員長張德江,並與「廢除勞教制度」密切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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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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