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11月05日訊】2014年10月24日,內蒙古包頭市法院非法冤判法輪功學員陳建勇七年,張瑞童七年,黃朝霞五年,吳月紅四年。據悉,法院是在沒通知律師的情況下開的庭。四位法輪功學員已經被當局非法關押一年半,期間陳建勇被毆打,連續幾天不讓睡覺。
陳建勇,四十七歲,原包頭鐵路土地分局工程師。1994年6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曾是包頭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站長。因堅持信仰,2000年被中共當局非法判刑三年,開除公職,關押在呼和浩特第一監獄。
陳建勇獲得自由後繼續向民眾講法輪功真相,2006年在鄂爾多斯市發完真相資料返回途中,在車輛檢查口被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東勝看守所,後被秘密在看守所會議室開庭非法判刑五年。在獄中,陳建勇受到非人虐待和酷刑折磨,在整整一個月的酷刑迫害中,他的身體成了皮包骨頭,講不了話,走不成路。出獄時妻離子散,居無定所。
法輪功學員黃朝霞是伊盟薛家灣人,曾經是老師,被中共當局迫害後在包頭以做生意為生。法輪功學員吳月紅,四十多歲,娘家是包頭市薩拉旗人。
2013年4月1日上午8點左右,兩車警察及特警包圍了黃朝霞的住處,利用吊車破門、破窗而入,翻搶東西,搶走的物品有電腦、打印機、刻錄機、人民幣以及個人物品,當時屋裡的法輪功學員黃朝霞、吳月紅、陳建勇遭綁架。
陳建勇、黃朝霞、吳月紅被當地警察綁架後,當地公檢法人員企圖合謀對他們構陷。
2013年12月30日,中共當局對陳建勇等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那天有二十多輛警車、約百名警察、很多的便衣,擋住了東河法院的法庭門口,還有很多警察在馬路旁巡邏。中共司法人員不依法通知家屬到庭旁聽,家屬知道情況後,前去要求旁聽,被無理擋住;連聘請的律師也不讓進法庭,致使律師無法履行辯護職權。四個警察還把律師取證用的iPad(攝像用)搶走,並扳脖子、扭胳膊的傷害律師的身體。在庭外,聽到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喊「法輪大法好」,卻無法看到人。
法庭裡約有二、三十個旁聽者,據悉他們是被安排來的,配合當局演戲、走過場。
時隔近一年,2014年10月24日包頭市昆區法院再次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非法判陳建勇七年,張瑞童七年,黃朝霞五年,吳月紅四年。
文章來源:明慧網;責任編輯:簡陽